為經濟困難和特殊案件的當事人提供法律援助;為全民提供法律知識普及教育和法治文化活動。
按照政府主導、城鄉壹體、平等服務、因地制宜的原則,努力構建功能齊全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2015,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全面鋪開。到2017年底,全區形成覆蓋城鄉居民的供給充足、保障有力、管理規範、運行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
實現公共法律服務設施網絡全面覆蓋和互聯互通,公共法律服務事項全面豐富,管理、運行和保障機制完善,服務質量顯著提升,服務均等化水平穩步提升。形成政府、社會、市場共同參與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的格局,使人民群眾的基本合法權益得到更好保障。
什麽是法律服務?
法律服務是指由律師、非律師法律工作者、法律職業者(包括法人內部在職人員、離退休政法人員等)提供的專業活動。)或相關機構以其法律知識和技能實現自身合法權益,提高經濟效益,消除非法侵權,防範法律風險,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司法部關於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的意見》第壹條規定,公共法律服務是指司法行政機關整體提供的,為保障公民基本權利、維護人民合法權益、實現社會公平正義、保障人民安居樂業所必需的法律服務,是公共法律服務的重要組成部分。具體包括:為全民提供法律知識普及教育和法治文化活動;為經濟困難和特殊案件的當事人提供法律援助;開展公益法律顧問、法律咨詢、辯護、代理、公證、司法鑒定等法律服務;預防和解決民間糾紛的人民調解活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