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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見書可以駁回嗎?
我可以拒絕簽收律師函嗎?

律師函只是告訴妳,妳已經被對方委托通過法律途徑處理妳們之間的矛盾,妳可以拒絕簽字。

收到律師函後拒絕的具體情況:

1.妳不必與對方律師交談,但這可能會導致妳接下來收到法院傳票。

2.也可以無視法院傳票,這樣法院會因為被告不能出庭或者被動對抗而直接判定對方勝訴。

3.可以在15內申訴。15後不上訴,法院判決自動生效並開始執行。

4.如果仍拒不執行,對方有權向法院申請執行令。

如果收到律師函後不履行義務,不積極溝通,會造成以下後果:

1.對方有可能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2.如果構成犯罪(如信用卡詐騙等。),對方會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會刑事立案,追究嫌疑人的刑事責任。

3.當然也有可能是對方發來的律師函與事實不符,最後不了了之,但只是極個別的情況。另外,收到對方的律師函後,要仔細研究對方的意圖,積極回應,而不是消極地不予理睬。

4.必要的話可以去當地的律師事務所請律師看壹下再做決定。

只要出具了律師函,就有相應的法律責任,不管對方是否簽字。如果對方再次違法,可以直接起訴。拒絕簽收律師函的法律後果是什麽?如果當事人對自己的維權沒有把握,就來找專業律師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