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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審核機構與行政執法承辦機構不能就審核意見達成壹致的,應當向行政執法機關報告?
法律審核機構與行政執法承辦機構不能就審核意見達成壹致的,由誰向行政執法機關報告:行政執法機關負責人。

重大執法決定的合法性審查,是指行政執法機關在作出重大執法決定之前,必須進行合法性審查。如果他們沒有通過法律審查或審查,他們不得作出決定。

行政執法機關實施重大執法決定。法律審查制度應該側重於什麽?行政執法機關應當建立重大執法決定法律審查制度,明確具體負責本機關重大執法決定法律審查的工作機構和人員,以及法律審查的範圍、內容、程序和提交要求。

行政執法機關如何確定法定審計機構?行政執法機關應當指定對本機關重大行政執法決定進行合法性審查的機構。合法性審查機構原則上應與行政執法承辦機構分開設置,壹般為行政執法機關的法規處(室)或承擔相應職能的處(室)。

行政執法機關如何配備法律審計人員?行政執法機關應當將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具有法律專業背景的人員調整充實到法律審核崗位,充實和加強法律審核工作力量。

將法律審計員與其承擔的任務相匹配。法律審核人員原則上不得少於本單位執法人員總數的5%。本單位執法人員總數按執法崗位總數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