현재 위치 - 법률 상담 무료 플랫폼 - 법률 지원 - 夫妻之間手寫的承諾書有用嗎?
夫妻之間手寫的承諾書有用嗎?
妳好,手寫的形式是可以的,只要是書面形式,雙方都可以確認。

但特別提示,此類承諾函中約定的條款是否有效,需要具體分析。

承諾書中預先約定的未來離婚時具體婚姻過錯的核算方法、標準或賠償金額具有壹定的法律效力,不存在欺詐、脅迫等瑕疵。但是,它不應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例如,忠誠協議不應限制壹方的基本人權,如離婚權、人身自由權、通信自由權、剝奪子女的監護權和探視權等。此外,還有“凈身出戶”或其他類似當事人放棄全部財產的要求,這些協議可能會在訴訟中被法院視為無效。建議協議中約定的賠償金額不要過高。如果約定的金額明顯偏高或直言要求對方“凈身出戶”,法院會根據“公平原則”酌情裁掉。

希望我的回答對妳有幫助。如果妳還需要什麽,請隨時聯系我。

相關法律法規

《民法典》第1條

1065

第條: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和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 * *歸各自所有或者部分所有,* * *歸各自部分所有。協議應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壹千零六十二條、第壹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和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另壹方知道該約定的,應當將夫妻壹方的個人財產用於清償夫妻壹方所欠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