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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中意思自治的法律規定
法律分析:《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於2021 1 1日廢止,《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合同編》中有相關規定。合同法規是調整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和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法律規範的總稱。合同的內容非常全面,很多都與法律有關。如果合同中的條款違反合同法律法規,則合同無效,合同履行時將發生糾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四條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協議。關於婚姻、收養和監護等身份關系的協議應受關於此類身份關系的法律規定管轄;沒有規定的,可以根據其性質適用本部分的規定。

第四百六十五條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四百六十六條當事人對合同條款的理解有爭議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壹百四十二條第壹款的規定確定爭議條款的含義。如果合同文本以兩種或兩種以上語言訂立,並且協議具有同等效力,則各文本中使用的詞語和表述應被視為具有相同的含義。如果各文本中使用的詞語和表達方式不壹致,則應根據合同的相關條款、性質、目的和誠實信用原則進行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