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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共場合說臟話違法嗎
法律分析:在公共場所罵人並不違法,我國也沒有相關法律對其進行明確規範。但如果是辱罵他人,涉嫌尋釁滋事,則屬於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可以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給予行政拘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5日以上50+0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

幫派鬥毆;

(二)追逐、攔截他人;

(三)敲詐勒索或者任意損毀、侵占公私財物的;

其他挑釁行為。

第四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壹)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開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5)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