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違法行為又稱“無效行為”。這是壹種違法行為,違反了法律。與客觀上的違法行為不同,行為人在實施行為時主觀上存在過錯,從而侵害了受法律保護的社會關系。主觀過錯是指故意或過失的主觀狀態。根據違法性質,違法行為可分為刑事違法、民事違法、經濟違法、行政違法等。根據對社會的危害程度,違法行為可以分為壹般違法行為和嚴重違法行為;
2.違法行為與其他行為有區別。首先,違法行為不同於不道德行為。許多非法行為既是犯罪也是不道德的。然而,並不是所有的違法行為都是不道德的。同樣,壹些不道德的行為也不構成違法行為。其次,違法行為不同於法律上無效的行為。當然,壹項違法行為不可能產生行為人實施違法行為時所希望的有效結果。但是,不能認為所有法律上無效的行為都是違法的。壹些法律上無效的行為雖然沒有法律效力,但不構成違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四十壹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對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權對違法失職行為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舉報,但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實進行誣告陷害。
對於公民的申訴、控告或者檢舉,有關國家機關必須查清事實,負責處理。沒有人可以壓制或報復。
因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侵犯公民權利受到損失的人,有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
第四十二條
中國人民和公民有工作的權利和義務。
國家通過各種途徑創造就業條件,加強勞動保護和改善勞動條件,在發展生產的基礎上提高勞動報酬和福利。
勞動是壹切有勞動能力的公民的光榮義務。國有企業和城鄉集體經濟組織的勞動者要以主人翁的態度對待自己的勞動。國家提倡社會主義勞動競賽,獎勵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國家鼓勵公民從事義務勞動。
國家為就業前公民提供必要的就業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