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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保密權限,按國家秘密是什麽意思?
國家秘密是指根據保密權限和保密事項範圍的規定,確定國家秘密的密級、期限和知悉範圍,並制作國家秘密標誌,做到權限法定、依據法定、內容法定、標誌法定。

保密權是指保密法賦予機關、單位確定、變更、解除國家秘密及其密級、保密期限和知悉範圍的特權。

保密權限是指行使保密權限時能夠確定、變更和解除國家秘密的法定主體或其他責任主體(保密責任人),即行使特別保密權限的有效余量。

保密負責人的具體職責是:

1,審批本機關、單位產生的國家秘密的密級、保密期限和知悉範圍;

2、對仍在保密期限內的機關、單位產生的國家秘密進行年度審核,並作出保持、變更或者終止的決定;

3、是否屬於國家秘密以及屬於何種密級不明確的,事先擬定密級,並按照規定程序報有關保密行政管理部門認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

第十三條確定國家秘密密級後,應當遵守保密權限。

中央國家機關、省級機關及其授權的機關、單位可以確定絕密級、機密級和秘密級國家秘密;設區的市、自治州級機關及其授權的機關、單位可以確定機密級和秘密級國家秘密。具體保密權限和授權範圍由國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門規定。

機關、單位執行上級確定的國家秘密需要保密的,按照執行的國家秘密的密級確定。下級機關、單位認為本機關、單位產生的涉密事項屬於上級機關、單位的涉密權限的,應當事先采取保密措施,並立即報告上級機關、單位確認;沒有上級機關或者單位的,應當立即報請業務主管部門或者具有相應保密權限的保密行政管理部門確認。

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在其工作範圍內,按照規定的權限確定國家秘密的密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