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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與法治的聯系與區別
法治和法治是兩個既有區別又有聯系的概念,不能混淆。兩者的主要區別在於:

1,法制是法制的簡稱,屬於制度的範疇,是實實在在的東西;法治是法律規則的簡稱,是壹種治理國家的原則和方法,相對於人治而言,是對法律制度的完善和改造,是實實在在的東西。

2、法律制度的產生和發展直接關系到所有國家,任何國家都有法律制度;法治的產生和發展並不直接關系到所有國家,法治只存在於民主國家。

3.法制的基本要求是各項工作法制化、制度化,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法治的基本要求是嚴格依法辦事,法律在各種社會調整措施中具有至高無上的權威性和強制性,而不是當權者的任性。

4.實行法制的主要標誌是壹個國家在立法、執法、司法、守法、法律監督等方面有比較完備的法律和制度;法治實施的主要標誌是壹個國家的任何機關、組織和個人,包括國家最高領導人,都嚴格遵守法律,依法辦事。

兩者的關系在於:法律制度是法治的基礎和前提,實施法治必須有完備的法律制度;法治是法制的立足點和歸宿,法制的未來必然是法治的最終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