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農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後的壹切零星樹木外,任何人采伐樹木,包括因燒死樹等自然災害損壞的樹木,都必須申請林木采伐許可證,並按林木采伐許可證的規定進行采伐。未辦理林木采伐許可證采伐林木的,應分別定為盜伐林木罪和濫伐林木罪,情節嚴重的,涉嫌盜伐林木罪。
砍伐自然死亡樹木案件的劃分:
1,盜伐林木案件,盜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立案起點為2立方米至5立方米或者1至200株幼樹;
2、盜伐林木20立方米至50立方米或者幼樹1千至2千株,屬於重大案件的;
3、盜伐林木100立方米至200立方米或者幼樹5000至1000株的,屬於特別重大案件。
關於在農村砍伐樹木的具體規定如下:
1.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砍伐林地上的樹木。取得《采伐許可證》後,按照許可證規定的地點、林種、樹種、面積、蓄積、方式進行采伐;
2、采伐自然保護區以外的竹林,不需要辦理采伐許可證,但必須遵守各地制定的采伐技術規程。如浙江相關技術規程規定,毛竹單株采伐,采伐後每公頃保留不少於2根大徑母竹;
3.農村居民砍伐自留地、房前屋後個人所有的零星樹木。
綜上所述,即使是死樹、枯樹,也是國有財產,不能私自砍伐。根據我國刑法規定,盜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數量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量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量特別巨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第七十六條
盜伐林木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補種盜伐株數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的樹木,並處盜伐林木價值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
濫伐林木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原地或者異地補種林木,可以並處濫伐林木價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