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強行拿走孩子的壓歲錢是違法的。監護人應當按照最有利於被監護人的原則履行監護職責。監護人除為維護被監護人的利益外,不得處分被監護人的財產。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在履行監護職責時,在作出涉及被監護人利益的決定時,應當根據被監護人的年齡和智力狀況尊重被監護人的真實意願。
壓歲錢的法律屬性:
1,壓歲錢的定義:壓歲錢是民間傳統,通常是長輩在春節期間給晚輩的禮物,象征著祝福和好運;
2.財產權:根據《民法典》規定,壓歲錢屬於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未成年人對其擁有所有權;
3.監護職責:監護人有權管理未成年人的財產,但必須遵循保護未成年人利益的原則;
4.非法占有:任何人非法占有未成年人的財產,包括壓歲錢,都可能構成侵權或犯罪行為。
總而言之,父母強行拿走孩子的壓歲錢是違法的。監護人應當按照最有利於被監護人的原則履行監護職責,不得處分被監護人的財產,尊重被監護人的真實意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十五條
監護人應當按照最有利於被監護人的原則履行監護職責。監護人除為維護被監護人的利益外,不得處分被監護人的財產。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在履行監護職責時,在作出涉及被監護人利益的決定時,應當根據被監護人的年齡和智力狀況尊重被監護人的真實意願。成年監護人在履行監護職責時,應當最大限度地尊重被監護人的真實意願,保障和協助被監護人實施與其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監護人不得幹涉被監護人有能力獨立處理的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