현재 위치 - 법률 상담 무료 플랫폼 - 법률 지원 - 自學法律本科課程要求
自學法律本科課程要求
申請山東大學法學學士學位的要求:

(壹)德、智、體、美全面發展,掌握本學科、本專業的基礎理論、專業知識和基本技能,具備從事科學研究和承擔專門技術工作的初步能力;

(2)平均成績70分(含70分)以上(含實踐技能考核成績),考試期間無作弊違紀記錄的考生;

(3)學位主要課程(含1門專業基礎課和2門專業課)成績在70分(含70分)以上(含實踐技能考核成績);

(四)畢業論文(畢業設計或綜合考試)成績達到75分(含75分)以上,且與教育部34號令《學位論文造假處理辦法》相比,不存在學位論文造假情況;

(五)外語成績達到要求的程度。

以上成績以《山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生登記表》中認定的成績為準。如有塗改成績,需到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或各地(市)招生考試機構開具成績證明,試卷和免試成績不計入平均分。

基本信息

凡符合報考專業條件的中國人民和公民,均可報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已考專業由各市自考辦按有關規定實施。

考生登錄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網站,填寫考生個人信息,選擇報考專業和科目,按規定繳納報名考試費,報名考試費45元/科。

考生在考試期間(從報名到每次考試直至畢業)必須使用與身份證完全壹致的姓名和號碼。在考試期間,他們應該保管好自己的個人信息。所提供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任何人不得代為填寫或塗抹。不要用不同的名字或同音字,否則影響畢業,後果自負。

以上內容參考:中國考試網-山東大學2020年自考本科學位申請報名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