屍檢結果顯示,死者為女性,死於機械性窒息。從屍體的腐爛程度來看,應該死於兩到三個月前。由於時間久遠,無法提取死者的有效面部特征。這條溝不是第壹犯罪現場,應該是被扔在這裏的。
警察搜查了死者的口袋,沒有發現證明死者身份的文件。警方動員瀘州市失蹤人員與死者進行比對,沒有符合條件的人員。
為了防止案件陷入焦慮,警方改變了調查方向,調查了棄屍附近的地點。因為地處偏僻,在這裏拋屍有兩條路,壹條是人少的曲徑,壹條是穿過村子的路,目標明顯過大。
警方走訪了附近的大量村民,發現了壹條重要線索。有村民反映,事發前聽到旁邊壹棟樓傳來“救命”的叫聲。因為夫妻經常吵架,大喊大叫,所以不這麽認為。直到聽說有人死了,他們才意識到事情不簡單。
根據王提供的按摩店地址,民警找到了該店老板,從老板口中得知“小魚”的真實身份是黃。根據戶籍信息,民警找到了老家四川省宜賓市。在向家屬出示屍體照片時,黃的家屬根據死者手上的戒指立即認出死者是其女兒,死者家屬早就向警方報案失蹤,但由於警方只是更早報警。
受害人“小魚”,真實姓名黃,四川省宜賓市人。根據死者佩戴的戒指,家屬確認受害者是自己的女兒,死者家屬也已經向警方報案失蹤。因為警方曾調查過瀘州市的失蹤人口,沒有任何收獲。
38小時後,案件順利破案,王為其行為付出了相應的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