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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合同成立的五個條件是什麽?
法律分析: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是不同的概念。首先,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合同的成立應符合以下條件:第壹,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協議,因此合同的成立必須有兩個以上的合同主體;二是合同要依法成立,即合同當事人之間訂立合同的過程不能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第三,雙方應就合同條款達成壹致。如果對合同的理解有爭議,應首先通過協商確定爭議條款的含義。關於合同的生效,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合同效力具有以下要件:壹是主體合格,合同主體應當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第二,合同的簽訂必須基於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三是合同內容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第四,合同的訂立不違反公序良俗;第五,不存在民法典規定的合同無效的情形。上述條件滿足時,本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四十三條符合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①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四條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協議。

關於婚姻、收養和監護等身份關系的協議應受關於此類身份關系的法律規定管轄;沒有規定的,可以根據其性質適用本部分的規定。

第四百六十五條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四百六十六條當事人對合同條款的理解有爭議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壹百四十二條第壹款的規定確定爭議條款的含義。

如果合同文本以兩種或兩種以上語言訂立,並且協議具有同等效力,則各文本中使用的詞語和表述應被視為具有相同的含義。如果各文本中使用的詞語和表達方式不壹致,則應根據合同的相關條款、性質、目的和誠實信用原則進行解釋。

第五百零二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