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生礦產是指在開采主要礦產的同時開采的非主要礦產。伴生礦開采不僅會增加礦產資源的開采成本,還會對環境造成汙染。因此,在我國的法律規定中,伴生礦開采是被明令禁止的。具體而言,中國礦產資源法規定,開采礦產資源應當根據礦產資源的種類、儲量和分布情況,遵守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保護生態環境和水資源。其中,法律還明確規定了伴生礦產的開采,即禁止以伴生礦產為目的的獨立開采。同時,中國還有壹系列關於礦產資源開發的法律法規,如《礦山安全法》和《環境保護法》等。這些法律法規也明確規定和禁止開采伴生礦。
如果企業在開采主要礦產的過程中意外開采了伴生礦產,該怎麽辦?企業在開采主要礦種過程中意外開采伴生礦產的,應當立即停止開采並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經有關部門批準後方可進行後續處理。
中國法律法規明確禁止伴生礦開采,違反規定者將面臨處罰。企業在開采主要礦種時,必須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防止意外開采伴生礦等非主要礦種,確保生態環境和資源的可持續利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第十條禁止以主要礦種的名義開采伴生礦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