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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如何辦理?
醫療機構執業許可申請設立醫療機構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向縣衛生局提交醫療機構執業許可申請報告,並填寫《醫療機構執業登記薄》進行辦理。

醫療機構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各部門負責人名錄及相關資格證書、執業證書、身份證復印件。醫療機構所用房屋的所有權或使用權證明等。

機構類別:

1,綜合醫院、中醫醫院、民營醫院、專科醫院、康復醫院、婦幼保健院;

2、鄉(鎮)衛生院、街道衛生院、社區醫院;

3、養老院、專科疾病防治、醫療保健;

4.綜合門診部、專科門診部和中醫門診部;

5.內科診所、牙科診所及中醫診所;

6、急救中心(站)、臨床檢驗中心;

7.學校(幼兒園)醫務室;

8、藥店、眼鏡店等基層醫療機構。

法規

醫療機構投訴管理辦法

第十九條醫療機構應當建立健全醫患溝通機制,完善醫患溝通內容,加強對醫務人員醫患溝通技能的培訓,提高醫患溝通能力。

醫務人員對患者在診療過程中提出的咨詢、意見和建議要耐心解釋和說明,並按規定處理;對患者提出的有關診療行為的疑問應及時核實、核對,並與患者溝通如實說明情況。第二十條醫務人員應當尊重患者的隱私權、知情權、選擇權等。·根據患者的病情、不同的預後和患者的實際需求,突出重點並采用適當的方式進行溝通。

醫患溝通中有關診療的重要內容應及時、完整、準確地記錄在病歷中,並由患者簽字確認。第二十壹條醫療機構可以結合實際情況,制定醫療風險告知和術前談話制度,規範具體流程,以患者能夠理解的方式和語言充分告知患者,並取得其書面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