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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述《中華民國臨時約法》的頒布時間、歷史地位、主要內容、特點及歷史意義。
(1)頒布時間及歷史地位:《中華民國臨時約法》是南京臨時政府於1912年3月頒布並經參議院三讀通過的憲法文件。它是中國歷史上第壹部全面反映資產階級和國家性質的憲法文件。

(2)主要內容:①明確宣布中華民國為統壹的民主共和國。(2)確立了資產階級民主* * *和國家的政治制度和國家制度。規定實行三權分立和責任內閣制度。(3)規定人民享有廣泛的權利和義務。這些反映了辛亥革命的積極成果,表現了資產階級革命派所宣揚的民主精神。④肯定保護私有財產原則,客觀上有利於資本主義的發展,顯示了資產階級革命家所標榜的法治精神。

(3)主要特點是設置條款,從各方面限制和防範袁世凱,具體為:①變總統制為責任內閣制,限制袁世凱的政治權力。(2)擴大元老院的權力,以抗衡袁世凱。(3)規定特別修改程序以制約袁世凱。

(4)歷史意義。《中華民國臨時約法》的制定、頒布和實施,是南京臨時政府法制建設的重要成果,是中國憲政史上的重要事件。作為中國近代第壹部全面的資產階級憲法文獻,它肯定了辛亥革命的成就,徹底否定了中國幾千年的封建君主專制制度,肯定了資產階級民主、國體和民主自由的原則,在全國人民面前樹立了“民主”“* * *和諧”的形象。它反映了資產階級的願望和意誌,符合當時中國的社會發展趨勢,也在壹定程度上反映了廣大人民群眾的民主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