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行為人的行為構成挪用公款罪,壹般由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然後由公安機關將案件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根據法律規定,行為人挪用公款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屬於侵占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數額巨大不歸還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法律客觀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貪汙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
第五條
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數額在三萬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的規定,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責任;
數額在30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第壹款規定的“數額巨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貪汙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
第六條
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從事營利活動或者超過三個月未歸還,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第壹款規定的“數額較大”;
數額在50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第壹款規定的“數額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