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繼承編的含義:
對繼承制度作了基本規定。本書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民法室主任黃讓澤主編,由參與民法典立法工作的立法者撰寫。運用第壹手資料,逐壹闡釋了立法本意和立法背景,對條文的理解和適用進行了準確、全面、深入的解讀。是準確理解和正確適用民法典的必備法律讀本。
綜上所述,《民法典》繼承編對繼承制度作出了基本規定。本書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民法室主任黃讓澤主編,由參與民法典立法工作的立法者撰寫。運用第壹手資料,逐壹闡釋了立法本意和立法背景,對條文的理解和適用進行了準確、全面、深入的解讀。是準確理解和正確適用民法典的必備法律讀本。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十六條
如果涉及遺產繼承、接受贈與等胎兒利益的保護,則視為胎兒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但是,如果胎兒在分娩時死亡,其民事權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第124條
自然人依法享有繼承權。自然人的合法私有財產可以依法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