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沒有背書的身份證復印件可能會造成三大風險,包括去銀行信用卡透支、被人用來開公司和從事犯罪活動以及成為騙子使用身份證的工具。壹旦涉及,雖然可能沒有大麻煩,但小麻煩肯定很多,會耗費妳大量的時間和精力。在身份證復印件上增加簽註要點。第壹,背書部分的筆畫要與身份證的字交叉或接觸;第二,背書的每壹行後必須加壹條橫線,避免被盜用和添加其他文字;第三,背書文本必須在身份證區域簽名,但不要覆蓋姓名和號碼。此外,最好在文案上寫下目的。但是每個人都不難真正記住這些要點並成為壹種習慣,更不用說許多人不知道它們。身份證復印件原則上沒有法律效力,需要和原件壹起使用並核對無誤。壹般身份證復印件的目的是保存相應的檔案資料,不能單獨使用。在日常生活中,買房、上保險、辦信用卡、入職、去通信營業廳辦理手機業務都會被要求提供身份證復印件。此外,由於壹些機構審核不嚴,復印件可用於辦理信用卡、房地產出租和轉讓、合同簽署等事項。
法律依據
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第三十二條收集電子數據,能夠扣押電子數據原始存儲介質的,應當扣押。如果無法扣押原始存儲介質,可以提取電子數據。提取電子數據應當制作筆錄,並附電子數據清單,由辦案人民警察和電子數據持有人簽名。持票人不能簽名或者拒絕簽名的,應當在記錄中註明。因客觀原因無法或者不適宜按照前兩款規定收集電子數據的,可以通過打印、拍照或者錄像等方式固定相關證據,並附具說明理由和過程的書面說明,由辦案人民警察和電子數據持有人簽名。持票人不能或者拒絕簽名的,應當註明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