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許昌蛋糕店被指控以熊的形象出庭。
《熊出沒》是壹部深受孩子們喜愛的動畫片。很多商家為了增加銷量,會順著孩子的喜好出售類似的卡通產品,但他們不知道這種行為存在侵權風險,因此許昌壹家蛋糕店被起訴。許昌的這家蛋糕店推出了壹款小熊生日蛋糕,蛋糕上裝飾著八個塑料娃娃,其中五個是相關的卡通人物。
熊出沒官方公司認為蛋糕店的行為侵犯了著作權,損害了其合法權益,要求對方賠償經濟損失3萬元。本案壹審判決被告停止侵權行為並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5500元。被告對此提出上訴,許昌中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第二,這種情況是否屬於侵權?
本案中,被告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權,因此這種情況屬於侵權。為了鼓勵發明創造,中國有專門的法律保護知識產權。根據《著作權法》的規定,如果有侵權行為,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蛋糕店出售小熊中的卡通人物,在未經官方許可的情況下,將他人的作品添加到蛋糕中牟利,屬於侵權行為。知識產權案件壹直存在?舉證難且賠償低?本案取證全過程由公證員全程記錄,證據完整。蛋糕店銷售的蛋糕裝飾品的卡通人物在服裝、姿勢和造型方面與《熊出沒》中的人物非常相似,涉嫌模仿和抄襲他人作品,因此原告有權獲得合理賠償。
第三,總結壹下。
許昌蛋糕店使用熊的形象出庭,其行為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權,屬於侵權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