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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簡單回答壹下經濟法社會本位的概念和原則之類的
經濟法的社會本位是指經濟法在調整經濟關系時以整個社會為本位,在任何情況下都以大多數人的意誌和利益為優先。社會本位要求經濟法以社會利益和社會責任為最高準則,國家和企業都必須對社會負責,即必須對發展社會生產力和提高社會經濟效益負責,在對社會盡職的基礎上處理和協調二者的關系。經濟法以社會本位為調整原則,說明經濟法在調整產業調整、固定資產投資、貨幣發行、產品質量控制、消費者權益保護等關系時,應以社會利益為本位。

經濟法基本原則是經濟法宗旨的具體體現,是經濟法的規範,是法律文件應當貫徹的指導原則。

1,平衡協調原則

所謂平衡協調原則,是指經濟法的立法和執法應當從整個國民經濟和社會整體利益的協調發展出發,調整具體的經濟關系,協調經濟利益,從而促進、引導或強制社會整體目標和個人利益的統壹。

2.維護公平競爭的原則。

這是經濟法反映社會經濟內部要求和理念的壹個核心和基本原則。

3、責任與權利相統壹的原則

責權利相統壹的原則是指各主管主體與公有制主體在經濟法律關系中所承擔的權利、利益、義務和責任必須壹致,不能有脫節、錯位和不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