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立案沒有結果怎麽辦?
1.立案沒有以下結果:
(1)多與執行人員溝通,詢問執行緩慢的原因,盡量與執行人員協商解決;
(2)如果法院無故拖延執行,當事人可以向上級法院舉報和上訴。
2.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二十三條。
受托法院認為委托執行的法律文書確有錯誤,如執行可能造成執行困難或者無法執行的,應當先行采取查封、扣押、凍結等保全措施,必要時將保全資金劃入法院賬戶,再致函受托法院審查。受托法院應當根據受托法院的審查結果繼續或者停止執行。
二、什麽情況下出租人可以通過斷水斷電等方式收取租金。
房屋出租人可以通過停水停電的方式收取租金,具體如下:
1.《房屋租賃合同》明確規定,承租人無正當理由不支付租金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有權通過停水停電或者其他設施催告承租人支付租金,出租人可以通過停水停電或者其他設施催收租金;
2.如果房屋租賃合同中沒有約定出租人可以通過停止供水、供電或其他設施來催告承租人支付租金,而承租人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或拖延支付租金,使承租人遭受損失的,出租人的行為構成侵權,承租人可以拒絕支付供水、供電期間的租金並停止使用其他設施,並可以要求出租人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