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合同是買受人(購房人)與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平等自願、協商壹致的基礎上達成的協議,其內容必須符合法律法規的要求。
但由於缺乏律師的建議,我們往往不能真正認識到購房合同的重要性,簽訂有瑕疵的購房合同,從而留下法律風險。今天,邊肖將對當前市場上的幾個購房合同進行法律分析。請仔細閱讀,否則妳可能會受到傷害。
1.紙質合同:這是壹份完全手工制作的合同。購房者在簽訂紙質合同前,應仔細研究條款內容,並要求開發商按照標準合同文本格式填寫相關內容,簽訂紙質合同。合同應約定“商品房預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內,由出賣人向房產局申請登記備案。”這是限制開發商備案的重要條款,購房者壹定要註意。
2.半在線簽約:如果合同文本中沒有“已歸檔”水印,合同號為10阿拉伯數字,沒有英文字母,手寫而非打字。為了規避法律風險,購房者可以在簽訂合同後要求開發商出示合同備案登記表,以證明會辦理備案手續。
3.網簽合同:網簽合同文本標註“備案”字樣。其最大特點是合同號以英文字母E開頭,後面是10阿拉伯數字,由機器顯示。這類合同簽訂後,開發商會將合同內容在網上錄入備案。
4.簽訂購房合同註意事項:買受人(購房者)應仔細閱讀合同內容。如果對合同條款和技術條款的理解有異議,可以向當地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咨詢。如無異議,則視為雙方同意合同內容。
在簽訂合同之前,賣方應向買方出示賣方提供的相關證書和證明文件。
合同條款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