현재 위치 - 법률 상담 무료 플랫폼 - 법률 지원 - 繼承法中的第壹順位繼承人
繼承法中的第壹順位繼承人
繼承法對第壹順位繼承人的規定:

1.第壹順序繼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和父母(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2.繼承開始後,由第壹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第壹順序沒有繼承人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3.其他規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二十七條

繼承按以下順序進行:

(1)第壹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壹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如果第壹順序沒有繼承人,將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部分所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部分提到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撫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部分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同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技巧

以上回答僅針對目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作出,請謹慎參考!

如果妳對這個問題還有疑問,建議妳整理相關資料,與專業人士詳細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