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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交通法律法規
法律分析:《郵政法》明確規定,不允許快遞公司寄遞活體動物。同時,也有規定明確指出,接收活包裹的快遞公司有權拒絕運輸活包裹。

法律依據:《快遞暫行條例》

第十七條經營快遞業務,應當依法取得快遞業務經營許可。郵政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第五十二條、第五十三條規定的條件和程序,核定經營許可的業務範圍和地域範圍,向社會公布取得快遞業務經營許可的企業名單,並及時更新。

第十八條從事快遞業務的企業及其分支機構可以根據業務需要開設快遞末端網點,並應當自開設之日起20日內向當地郵政管理部門備案。快遞終端網點不需要辦理營業執照。

第十九條兩個以上從事快遞業務的企業可以使用統壹的商標、字號或者快遞運單經營快遞業務。

前款所稱從事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簽訂書面協議,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遵守同壹服務協議,在服務質量、安全保障、業務流程等方面實行統壹管理。,並為用戶提供統壹的快遞跟蹤查詢和投訴處理服務。

因快件延誤、丟失、損毀、內件短少造成用戶合法權益損害的,用戶可以向商標、名稱、快遞運單所屬的企業或者實際提供快遞服務的企業要求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