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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會與個人簽訂的合同是否有效?
村委會與個人簽訂的合同有效。

在民事法律關系中,村委會也是普通的民商事主體,因此其法律性質也是有效的。法律規定村委會是簽訂合同的主體之壹,所以在與村委會簽訂合同時,如果合同內容符合規定,不違反法律法規,合同壹般是有效的。所以這個合同出現糾紛的時候,也是按照民事訴訟處理。

合同的壹般生效要件是指合同發生法律效力壹般應具備的條件。合同是雙方或多方的民事行為,有效的合同是合法的民事行為,即民事法律行為。因此,民事法律行為應當具備的條件也是合同生效的壹般條件。根據有關規定:“民事法律行為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是真的;

3、不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

合同的生效包括兩種情況:

1.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這是合同生效時間的壹般規定,即法律、行政法規沒有特別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合同成立的時間為合同生效時間;

2.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準、登記手續生效的,(如依據《外商投資企業法》訂立的合同、抵押登記的抵押合同)此處已變更,抵押登記與否不影響合同效力。經核準登記後生效;

3.雙方在合同中約定合同生效時間的,從其約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條當事人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訂立合同。

書面形式是指合同、信件、電報、電傳、傳真以及其他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可以通過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有形地表達內容的數據電文。,並且可以隨時檢索,都被視為書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