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處是正部級單位,待遇當然很好,包括崗位工資、薪級工資、績效工資和津貼。
以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為例。它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國務院)駐香港特別行政區代表機構。它成立於5月1947,其前身是新華社香港分社。此外,駐港聯絡辦是中央人民政府在香港的四個主要機構之壹。
聯絡處的主要職能包括:
1.聯系外交部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特派員公署和解放軍駐港部隊。
2.聯系並協助內地有關部門管理在港中資機構。促進香港與內地在經濟、教育、科學、文化和體育等領域的交流與合作。
3.聯系香港各界人士,促進內地與香港的交流。反映香港居民對內地的看法。
4.處理涉臺事務。
5.承辦中央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而其工資是符合《公務員工資改革等級標準對照表》規定的。事業單位工資制度改革:將建立四部制崗位績效工資制度,所以工資還是不錯的。
崗位績效工資包括崗位工資、薪級工資、績效工資和津貼,其中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為基本工資,實行“壹崗壹薪變”和“壹級壹薪變,定期升級”。附件可以查到妳的基本工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第十五條中央人民政府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規定任命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行政機構的主要官員。
第十六條香港特別行政區享有行政管理權,依照本法的有關規定自行處理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行政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