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因為有研究生文憑,我發出了第壹個幫助工人的命令,我被任命為列車段車間助理工程師,崗位工資為14。同年9月,我命令“學習客運”到基層鍛煉。然後讓我壹路鍛煉,從客運崗位到客運值班員崗位,再到貨運值班員崗位和貨運值班員崗位。2017年9月,我通過了工程師評定,17年10月,我被授予工程師職稱,開始享受17的工資待遇,但我仍然在車間貨運值班員的崗位上鍛煉。也就是說,我現在是壹名貨運服務員,但我的工資是作為壹名工程師支付的。2018年初,機務段命令我去營銷室擔任營銷室助理(軍官級、工程師),我呆了2年。2020年被告知因南昌局發文稱貨運員訂單屬於操作技能崗,要求我回車間,工資降為11。我當時辯稱自己有工程師職稱,壹直享受待遇,相當於聘用,屬於專業技能崗位,不是操作技能崗位,沒有理由取消我的幹部身份和工程師待遇。也就是說,此時我還有兩個訂單,壹個是工程師的預約單,月付17,另壹個是貨運服務員的預約單。我被迫回到車間,但我要求新的訂單,否則我永遠不會動我的工資。後來,勞動者沒有下命令,也沒有動我的工資。(後來聽說勞動部門讓我幫忙半年是違法的,就沒敢下命令讓我回去。)但是這個月由於黨委的安排,我被勞動部門重新定為貨運員,工資降到了9檔,實在無法接受。我很想弄清楚,我的情況是專業技術崗位嗎?如果按照勞動者的說法,我只有資格而沒有被錄用,那為什麽我從2017獲得資格後壹直享受工程師的待遇呢?遇到這種情況我該怎麽辦?我能怎麽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