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專賣許可證新申請表1;
2、企業成立證明,其中生產、經營煙草制品的企業應提交國家煙草專賣局批準的文件;
3、法定代表人的任職文件和身份證明;
4.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或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5.審批機關要求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
第六條從事煙草專賣品的生產、批發、零售業務以及煙草專賣品的進出口業務和外國煙草制品的購銷業務,必須依照煙草專賣法和本條例的規定申請煙草專賣許可證。
煙草專賣許可證分為:
(壹)煙草專賣生產企業許可證;
(二)煙草專賣批發企業許可證;
③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
(四)特種煙草專賣企業許可證。
第七條取得煙草專賣生產企業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壹)有與生產煙草專賣品相適應的資金;
(二)具備生產煙草專賣品所需的技術和設備條件;
(三)符合國家煙草行業產業政策要求;
國務院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八條取得煙草專賣批發企業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壹)有與煙草制品批發業務相適應的資金;
(二)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和必要的專業人員;
(三)符合煙草專賣批發企業合理布局的要求;
國務院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九條取得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壹)有與煙草制品零售業務相適應的資金;
(二)有固定的經營場所;
(三)符合煙草制品零售點合理布局的要求;
國務院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條取得煙草專賣專營企業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壹)有與經營煙草專賣特殊產品相適應的資金;
(二)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和必要的專業人員;
(三)符合國外煙草專賣品業務合理布局的要求;
國務院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