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研究方法,即“從具體到抽象”,從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的科學世界觀出發,批判地繼承了黑格爾法哲學的方法論思想,提出並堅持了唯物主義“從具體到抽象”的方法論原則。
(2)敘述法,即建立法學理論體系的方法,即“從抽象到具體”。馬克思批判地改造了黑格爾法哲學體系“從抽象到具體”的敘事方法,建立了“從抽象到具體”的科學的法律體系敘事方法。在馬克思看來,必須把法律看作是壹個概念和範疇的體系,要揭示概念、範疇和原則之間的關系和轉化以及由簡單到復雜的過程。馬克思主義法學方法論的上述兩個方面不是不相關的,而是相互聯系的。法律研究方法首先是法律敘事方法的前提,而法律敘事方法是法律研究方法在思維過程中的再現或“回歸”。二者構成了馬克思主義法學方法論的完整體系,成為科學法律思維的辯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