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就業權是指勞動者平等獲得就業機會的權利,即在獲得就業機會時,勞動者不因性別、年齡、種族等天然差異而受到歧視,在就業機會面前人人平等。勞動法解讀: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就業權利第十三條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就業權利。錄用職工時,除國家規定的不適合婦女的工種或者崗位外,不得以性別為由拒絕錄用婦女或者提高對婦女的錄用標準。如何理解“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就業權利”?根據《勞動部關於若幹條款的解釋》(1994/9/5)第13條,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就業權利。錄用職工時,除國家規定的不適合婦女的工種或者崗位外,不得以性別為由拒絕錄用婦女或者提高對婦女的錄用標準。”本條中的平等就業權是指勞動者就業地位、就業機會和就業條件的平等。在本條中,勞動部《關於女職工禁忌從事的勞動範圍的規定》(勞安子【1990】2號)專門規定了“國家規定的不適合婦女從事的工作或崗位”勞動部《關於女職工禁忌從事的勞動範圍的規定》(勞安子【1990】2號)在本條中對“國家規定的不適合婦女從事的工作或崗位”作了具體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