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網絡名人宣傳的產品存在質量問題,是否涉及虛假宣傳?主播要承擔什麽責任?
首先主播在直播中推廣自己店鋪的產品,然後消費者下單後跳轉到自己的店鋪頁面下單。在這種情況下,他是銷售者,所以他需要為這種宣傳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如果宣傳內容不真實,涉及欺詐消費者,他將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承擔退壹賠三的法律責任。二是主播在直播時宣傳其他商家的產品,消費者去其他店鋪下單。在這個過程中,主播其實扮演的是壹個廣告代言的角色。如果他的宣傳與實際不符,可能違反廣告法,涉及發布虛假廣告,承擔相關法律責任,需要與廣告主承擔連帶責任。
網絡名人中的直播發貨模式現在被稱為新電商,是相對於淘寶、天貓、JD.COM等傳統電商而言的。現在還有網絡名人電商和社交電商等等。網絡名人中的電子商務,其實就是壹種網絡名人經濟。這種粉絲對網絡名人的喜愛或者其他因素被用來轉化為壹種購買力,實現壹種變現。這種轉化應該說比傳統的購物方式粘性更強,轉化率更高。
帶貨主播在銷售服務或者商品時,應當嚴格規範自身的經營活動,尤其應當充分保障消費者的人身健康和安全,絕不應當為了謀取利益而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服務時應理性消費,發現帶貨主播有違法行為時應積極舉報。在電子商務中,他們不僅要做消費者,還要做監督者,* * *維護電子商務的市場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