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公積金所需資料如下:
1,房產證原件及復印件;
2.契稅完稅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提取員工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支取員工本人的銀行儲蓄賬戶;除上述資料外,員工配偶還應提供夫妻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和主要買方提款記錄復印件。
辦理公積金的流程如下:
1.申請人攜帶資料到公積金管理中心咨詢、申請、填寫、蓋章;
2.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通過後,向申請人出具委托書,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據此開立;
3.申請人持《住房公積金歸集證明》及相關證明材料向分中心或管理部提出申請,登記後按要求存入借款人銀行轉賬手續;
4、管理部審核同意後,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查,並與受委托銀行簽訂借款合同和擔保合同。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修改〈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決定》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中的存儲余額:
購買、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
②已退休;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
租金超過家庭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