현재 위치 - 법률 상담 무료 플랫폼 - 법률 지원 - 冒名簽銀行貸款罪是什麽?
冒名簽銀行貸款罪是什麽?
如果冒名頂替者簽訂銀行貸款,給銀行造成重大損失,則構成騙取貸款罪。如果借款只是通過非法手段獲得的,沒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沒有損失,只是壹般的民事糾紛。由於這種情況,銀行對其業務的審查並不嚴格,他們必須承擔壹定的責任。

法律依據:《刑法》第壹百七十五條高利放貸罪;騙取貸款、票據承兌、金融票據罪以放貸為目的,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高利轉貸給他人,違法所得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違法所得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凡獲得貸款、票據承兌、信用證、保函等。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資金,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特別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