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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回起訴後重新起訴的規定
撤回訴訟後再提起訴訟的,只要在訴訟時效內,可以再次提起訴訟。

法律分析

只要在訴訟時效內,沒有超過訴訟時效,就可以提起訴訟。沒有特殊條件。當事人撤回訴訟或者人民法院作撤回處理後,當事人又以同壹訴訟再次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撤回起訴前需要滿足起訴條件。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起訴必須符合以下條件: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明確的被告,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屬於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訴訟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撤訴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後,判決宣告前,原告請求撤訴的行為。撤訴申請是指原告在法院立案後、宣判前,以書面或者口頭形式請求人民法院撤回訴訟。按撤訴處理,即原告雖未申請撤訴,但其在訴訟中的壹定行為已表明其不願繼續進行民事訴訟。因此,法院依法判決撤銷不開庭審理該案的行為。無論是當事人申請撤訴還是按撤訴處理,都會產生壹定的法律後果。申請回避的條件:申請人必須是原告、上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回避必須由原告自願提出。撤銷指控必須合法。撤訴必須由人民法院裁定。當事人必須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行使處分權。原告申請撤訴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審查。申請符合要求的,裁定準許提起訴訟,終止案件審理。不符合要求的,駁回申請,繼續審理。無論是否允許撤訴,都必須通過裁定告知當事人。此外,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的意見》明確規定,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參加訴訟後,原告申請撤訴,人民法院依法準許原告撤訴後,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為另案原告,原案原告、被告為另案被告,另行訴訟。當事人申請撤訴的案件,當事人有違法行為需要依法處理的,法院可以不撤訴。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二百壹十四條原告撤訴或者人民法院按照撤訴處理的,原告就同壹訴訟請求重新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