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當律師執照會取消律師資格。拿到律師執業證後不壹定要做律師,但如果不做律師,律師執業證就會被註銷;律師執業證書是依法取得律師執業證書,從事執業活動,接受委托或者指派,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的執業人員的有效證件。是證明律師身份的合法有效證件。未持有律師執業證書的人員不得以律師名義從事法律服務。停止律師執業的,必須註銷律師執業許可證。第壹種情況,有了新職業,不再做律師,需要主動註銷律師執業許可證。第二種情況,機構超過六個月未申請變更執業機構,或者超過六個月未進行年檢的,依法註銷。第三種情況,違反《律師法》規定,需要撤銷的,比如刑事犯罪。否則,律師事務所或親屬可以因受傷或死亡取消執業。
律師的職責是:
1.律師擔任法律顧問的,應當按照約定,就有關法律問題向委托人提供咨詢意見,起草、審查法律文書,代理參加訴訟、調解或者仲裁活動,辦理其他委托的法律事務,維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
2.律師代理訴訟法律事務或者代理非訴訟法律事務的,應當在委托權限範圍內維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
3.律師擔任辯護人,應當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從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權益。
綜上所述,律師可以幫助當事人分析案情、利弊,為當事人做出最合適的決定提供建設性意見,提醒當事人及時采取有效的法律措施;根據案件需要,及時調查取證,固定有利於當事人的證據,是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的基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應當撤銷準予執業的決定,並註銷被準予執業者的律師執業證書:
(壹)申請人以欺詐、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律師執業證書的;
(二)對不符合本法規定條件的申請人準予執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