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證駕駛在事故責任中的責任劃分如下:
無證駕駛發生交通事故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所起的作用和過錯的嚴重程度劃分交通事故的責任。
1,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
(1)有過錯的壹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二)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2.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的交通事故:
(1)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壹方承擔賠償責任;
(二)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壹方的責任;
(三)機動車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10%的賠償責任;
(4)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或者行人故意與機動車碰撞造成的,機動車壹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
第七十六條機動車發生事故造成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保險公司應當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壹)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壹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的過錯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壹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壹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壹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10%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壹方不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