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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交通事故賠償標準
法律分析:

1.深圳2021交通事故賠償內容:(1)醫療費用:包括醫藥費、醫療費、住院費等費用,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據憑證,結合病歷、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2)誤工費:1,按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2.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3、參照上年度同行業或類似行業職工平均工資。(3)護理費:1,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2、參照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服務的報酬標準計算。(4)交通費:按照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同人員為就醫或者轉院治療而發生的實際費用計算。(5)住院夥食補助:100元/天;(6)住宿費:憑票支付,不超過340元/天(7)營養費:參照醫療機構意見根據受害人殘疾情況確定。(八)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按照上訴法院所在地上壹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計算,計算20年。但對於60周歲以上的,與深圳交通事故賠償標準有關的是年齡增加壹歲,減少壹歲以上。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九條,交通費按照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為就醫或者轉送其他醫院所發生的實際費用計算;運輸費用應以正式票據為依據;相關憑據應當與就醫的地點、時間、次數和頻率壹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