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大小小的封建主
依我拙見,封建地主無論大小,在清朝都是淩駕於法律之上的,因為大清帝國是人治社會,不是法治社會。所以在封建君王和軍事豪強的好惡之間,生死被奪。朱批之後,有的人榮華富貴,有的人傾家蕩產。哪裏需要考慮自己是否合法!
同時,不管後宮裏的皇後是不是總在給人打耳光,或者有沒有小財,都可以隨意虐待丈夫的嬪妃,不受法律制裁的地主和婦女,都不是可以有尊嚴地淩駕於法律之上的人。更別說清朝那些遊手好閑的皇族了,而且殺人不犯法?潛規則?。所以封建領主,無論大小,在封建社會都是絕對淩駕於法律之上的。所謂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不過是個笑話。
2、異能者?外國成年人?
其次,大清帝國進入社會兩半後,是否持有洋槍?外國成年人?除了封建主,就成了騎在人民頭上的大山。這些是來自世界強國的?外國成年人?誰不是壹個貪婪的,沒有人性的混蛋。所謂外交豁免權之類的,哪個不是淩駕於清廷法律之上,欺負大清國貧弱之民,生不如死!就因為他們是外國人!
更有甚者,清末朝廷與洋人勾結,壓榨舊中國的萬億黎民,只為慈禧太後,讓他們過壹個奢華的生日。只在百姓面前持槍的晚清朝廷在?外國成年人?在他們面前的是阿諛奉承的奴才,是人治的大清帝國。外國成年人?妳面前的是什麽!
3.晚清的資本家和買辦
然後就是晚清的資本家和買辦,他們也是壓迫勞動群眾的無情人物,尤其是通過聯合封建勢力和?外國成年人?資本家和買辦之後,更是變得淩駕於法律之上,吃人不吐骨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