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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力電費法律法規大全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

(1995 65438+二月二十八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常設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

第壹章壹般原則

第壹條為了保障和促進電力工業的發展,維護電力投資者、經營者和用戶的利益。

合法權益,保障電力安全運行,制定本法。

第二條本法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電力建設、生產、供應和使用。

第三條電力工業應當適應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適當超前發展。民族鼓

鼓勵和引導國內外經濟組織和個人依法投資開發電源,興辦電力生產企業。

電力行業投資應遵循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

第四條電力設施受國家保護。

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危害電力設施安全或者非法侵占、使用電能。

第五條電力建設、生產、供應和使用應當依法保護環境,采用新技術,降低電耗。

排放有害物質,防治汙染和其他公害。

國家鼓勵和支持利用可再生能源和清潔能源發電。

第六條國務院電力管理部門負責全國電力行業的監督管理。國務院有關部門是

在各自職責範圍內負責電力行業的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綜合經濟部門是本行政區域內的電力管理部門,負責

電力工業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負責電力工作。

事業監督管理。

第七條電力建設企業、電力生產企業和電網經營企業依法自主經營、承擔責任。

盈虧,並接受電力管理部門的監督。

第八條國家幫助和支持少數民族地區、邊遠地區和貧困地區發展電力事業。

第九條國家鼓勵在電力建設、生產、供應和使用中采用先進的科學技術。

在研究、開發、采用先進科學技術和管理方法方面取得顯著成績。

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

第二章電力建設

第十條電力發展規劃應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制定,並納入國民經濟。

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

電力發展規劃應當體現能源的合理利用、供電與電網的協調發展和移民安置。

電力建設應貫徹有效保護耕地和節約用地的原則。

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對電力企業依法使用土地和搬遷居民給予支持和幫助。

第十七條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支持電力企業為發電工程開拓水源和依法取水。

用水。電力企業應節約用水。

第三章電力生產和電網管理

第十八條電力生產和電網運行應當遵循安全、優質、經濟的原則。

電網運行應連續穩定,保證供電可靠性。

第十九條電力企業應當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堅持安全第壹、預防為主的方針。

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

電力企業應當定期檢查和維護電力設施,保證其正常運行。

第二十條發電燃料供應企業、交通運輸企業和電力生產企業應當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執行。

燃料的供應、運輸和卸載應在合同中確定或約定。

第二十壹條電網運行應當實行統壹調度和分級管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幹涉。

電網調度。

第二十二條國家提倡電力生產企業接入電網,電網接入電網。有獨立的方法

具備資質的電力生產企業要求將生產的電力接入電網的,電網經營企業應當接受。並網

運行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電力行業標準。

並網雙方應當按照統壹調度、分級管理、平等互利、協商壹致的原則簽訂並網協議。

敢不敢?範?掉na?妳怎麽了?手掌模型?含水量是多少?句子是什麽?

調整決定。

第二十三條電網調度管理辦法由國務院依照本法規定制定。

第四章電力供應和使用

第二十四條國家對電力的供應和使用實行安全、經濟、有計劃的管理。

管理原則。

電力供應和使用辦法,由國務院依照本法規定制定。

第二十五條供電企業在批準的供電營業區域內向用戶供電。

供電營業區域的劃分要考慮電網結構、供電合理性等因素。供電服務區

公司只有壹個供電業務機構。

省、自治區、直轄市範圍內供電營業區的設立和變更,由供電企業提出申請。

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電力管理部門會同同級有關部門審核後,由省、

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電力管理部門頒發供電業務許可證。跨省、自治區和直

市轄供電營業區的設立和變更,由國務院電力行政主管部門審查批準並發給供電營業證。

許可”。供電營業機構憑供電營業執照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營業。

根據,在做生意之前。

第二十六條供電營業區內的供電營業機構,根據國家規定對本營業區內的用戶收費。

設置電源的義務;不得違反國家規定,拒絕向其營業區域內申請用電的單位和個人供電。

新增用電、臨時用電、增加用電、變更用電和終止用電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提出申請。

辦理手續。

供電企業應當在其營業場所公布用電程序、制度和收費標準,向用戶提供信息。

信息。

第二十七條供用電雙方應根據平等、自願、協商壹致的原則,按照國家

國務院制定的供用電辦法簽訂供用電合同,確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八條供電企業應當保證向用戶供電的質量符合國家標準。向公共設施供電

設施引起的供電質量問題應及時處理。

用戶對供電質量有特殊要求的,供電企業應當根據其必要性和可能性並網提供。

相應的權力。

第二十九條發電、供電系統正常時,供電企業應當連續向用戶供電。

不要打斷。因供電設施檢修、依法限電或者用戶違章用電需要中斷供電時,

供電企業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前通知用戶。

用戶對供電企業中斷供電有異議的,可以向電力管理部門投訴;電力接收投訴

管理部門應當依法處理。

第三十條應急電源用於搶險救災時,供電企業必須盡快安排供電,保障所需電源。

工程費和電費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壹條用戶應當安裝用戶計量裝置。用戶用電測量驗證機。

以法律認可的電能計量裝置的記錄為準。

用戶受電裝置的設計、施工、安裝和運行管理應當符合國家標準或者電力行業標準。

準。

第三十二條用電人不得危害供電和用電安全,擾亂用電秩序。

供電企業有權制止危害安全和擾亂供電、用電秩序的行為。

第三十三條供電企業應當按照國家認可的電價和用電計量裝置的記錄向用戶報告。

充電。

供電企業用電檢查人員和抄表員進入用戶進行用電安全檢查或者抄表收費時,

應出示相關證書。

用戶應當按照國家批準的電價和用電計量裝置的記錄按時繳納電費;對於供電企業

用電檢查人員和抄表員依法履行職責時,應當提供便利。

第三十四條供電企業和用戶應當遵守國家有關規定,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安全。

用電,節約用電,計劃用電。

第五章電價和電費

第三十五條電價。

電價實行統壹政策、統壹定價原則和分級管理。

第三十六條制定電價應當合理補償成本,合理確定收入,並依法含稅。

公平負擔促進電力建設。

第三十七條同壹電網的上網電價相同。具體辦法和實施步驟由國務院規定。

在特殊情況下,電力生產企業需要另行制定上網電價,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制定。

第三十八條省、自治區、直轄市和省級電網中的上網電價,由電力生產。

企業與電網經營企業協商提出方案,報國務院價格行政主管部門批準。

獨立電網中的上網電價由電力生產企業和電網經營企業協商提出,報主管部門。

價格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批準。

地方投資的電力生產企業生產的電力屬於省內各地區獨立電網的形成,或者

自發自用的,電價可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管理。

第三十九條省、自治區、直轄市和獨立電網、省級電網和獨立電網。

雙方互供電價由雙方協商提出,報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部門。

門批準。

獨立電網與獨立電網之間的互供電價格由雙方協商提出,並報有經營權的價格。

行政部門批準。

第四十條跨省、自治區、直轄市電網和省級電網的銷售電價由電網經營。

提出方案,報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的部門批準。

獨立電網的銷售價格由電網經營企業提出,報有管理權限的價格主管部門。

門批準。

第四十壹條國家實行分類電價和分時電價。分類標準和分時方式由國務院確定。

對同壹電網中相同電壓等級、相同用電類別的用戶,執行相同的電價標準。

第四十二條電力用戶容量收費標準,由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電力。

強制管理部門制定。

第四十三條任何單位不得超越電價管理權限制定電價。供電企業不得擅自改電。

價格。

第四十四條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電費中收取其他費用;然而,法律、行政法

《條例》另有規定的,按照《條例》執行。

地方集資辦電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按照國務院規定執行。

相關法規的制定辦法。

禁止供電企業在收取電費時收取其他費用。

第四十五條電價管理辦法由國務院依照本法規定制定。

第六章農村電力建設和農業用電

第四十六條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農村電氣化發展規劃,並

納入地方電力發展規劃和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

第四十七條國家對農村電氣化實行優惠政策,對少數民族地區、邊遠地區和貧困人口給予優惠。

對貧困地區的農村電力建設給予重點支持。

第四十八條國家提倡開發農村水電資源,建設中小水電站,發展農村電力。

改變。

國家鼓勵和支持農村利用太陽能、風能、地熱能、生物質能等能源發展農村。

電源建設,增加農村電力供應。

第四十九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經濟綜合部門應當,

確保農業和農村用電的合理比例,優先考慮農村排澇、抗旱和季節性農業生產。

電力。

電力企業應當執行前款用電安排,不得降低農業和農村用電指標。

第五十條農業電價應當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則確定。

農民生活用電和當地城鎮居民生活用電應當逐步實行同價電價。

第五十壹條農業和農村用電管理辦法,由國務院依照本法規定制定。

第七章電力設施保護

第五十二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危害發電設施、變電設施和電力線路設施及其

相關輔助設施。

在電力設施周圍進行爆破等可能危及電力設施安全的作業,應當按照國家事務

院有關電力設施保護的規定,必須經過批準並采取措施保證電力設施安全後才能制定。

行業。

第五十三條電力管理部門應當按照國務院有關電力設施保護的規定,設置電力設施。

標誌著保護區的建立。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依法劃定的電力設施保護區內建設可能危及電力設施安全的電力設施。

建築物、構築物不得種植可能危及電力設施安全的植物,不得堆放可能危及電力的植物。

有安全設施的物品。

依法劃定電力設施保護區前種植的妨礙電力設施發展的植物,應當修剪或者

那些砍伐的人。

第五十四條任何單位和個人需要在依法劃定的電力設施保護區內進行可能危及。

電力設施安全運行時,應當經電力管理部門批準,並采取安全措施後,方可運行。

第五十五條電力設施和公共工程、綠化工程等項目的新建、改建或者擴建。

如遇相互阻撓,有關單位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協商,達成協議後方可施工。

第八章監督檢查

第五十八條電力監督檢查人員在進行監督檢查時,有權向電力企業或者用戶了解情況。

有關電力法律、行政法規的執行情況,查閱有關資料,並有權進入現場進行檢查。?

電力企業和用戶應當為執行監督檢查任務的電力監督檢查人員提供便利。

電力監督檢查人員進行監督檢查時,應當出示證件。

第九章法律責任

第五十九條電力企業或者用戶違反供用電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賠償。

承擔賠償責任。

違反本法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第壹款的規定,電力企業未能保證供電質量的

未事先通知用戶而中斷供電,給用戶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十條電力運行事故給用戶或者第三人造成損害的,電力企業應當依法承擔責任。

承擔賠償責任。

因下列原因之壹造成電力運行事故的,電力企業不承擔賠償責任:

(1)不可抗力;

(2)用戶自身的過錯。

因用戶或者第三人的過錯給電力企業或者其他用戶造成損害的

人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十壹條違反本法第十壹條第二款的規定,非法占用變電設施和輸電線路用地的。

道路走廊或者電纜通道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強

清除障礙。

第六十二條違反本法第十四條的規定,電力建設項目不符合電力發展規劃和行業的。

政策,由電力管理部門責令停止建設。

違反本法第十四條的規定,電力建設項目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電力設備和技術,

電力管理部門責令停止使用,沒收國家明令淘汰的電力設備,並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

付款。

第六十三條違反本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未經許可擅自供電、供水的?纈草

地區,由電力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可處以違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罰款。

第六十四條違反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九條的規定,拒絕供電或者中斷供電的,

電力管理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對有關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

給予行政處分。

第六十五條違反本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危害供電、用電安全或者中斷供電、用電的。

電秩序,由電力管理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情節嚴重或者拒不改正的,可以勝訴。

停止供電,並可處5萬元以下罰款。

第六十六條違反本法第三十三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規定,不符合國家規定的。

核定的電價和用電計量裝置的記錄向用戶收取電費,超越權限或在電價中設定電價。

額外收費的,由價格行政主管部門給予警告,責令退還非法收費,並可

違法收費五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給予有關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

行政處分。

第六十七條違反本法第四十九條第二款規定,降低農業和農村用電指標的,由

電力管理部門應當責令其改正;情節嚴重的,對有關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

造成損失的,責令賠償損失。

第六十八條違反本法第五十二條第二款、第五十四條規定,未經批準或者采納的。

采取安全措施在電力設施周圍或者在依法劃定的電力設施保護區內進行作業,危及電力的。

危及設施安全的,電力管理部門應當責令其停止運行,恢復原狀,賠償損失。

第六十九條違反本法第五十三條的規定,在依法劃定的電力設施保護區內修建建築物的。

修建建築物、構築物或者種植植物、堆放物品,危及電力設施安全的,由當地人民政府責令改正。

強制拆除、砍伐或遷移。

第七十條有下列行為之壹,應當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治安管理處罰。

行政處罰條例》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壹)阻撓電力建設或者電力設施搶修,造成電力建設或者電力設施搶修異常的

進行中;

(二)擾亂電力生產企業、變電站、電力調度機構和供電企業秩序,造成生產、

工作和業務不能正常開展;

(三)毆打、公開侮辱履行職責的用電檢查人員或者抄表員的;

(四)拒絕或者阻礙電力監督檢查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

第七十壹條竊電的,由電力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追繳電費並予以處罰。

繳納電費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壹百五十壹條或者第壹百五十二條的規定。

刑事責任的規定。

第七十二條盜竊電力設施或者以其他手段破壞電力設施,危害公共安全的,按。

依照刑法第壹百零九條或者第壹百壹十條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十三條電力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構成犯罪的。

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七十四條電力企業職工違章指揮、違章調度或不服從調度指令,造成

重大事故罪,比照刑法第壹百壹十四條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電力企業員工故意拖延

搶修或者搶險電力設施造成嚴重後果的,比照刑法第壹百壹十四條的規定執行。

應當追究刑事責任。

電力企業管理人員、用電檢查人員、抄表員敲詐用戶,以電謀私,構成犯罪。

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十章附則

第七十五條本法自2006年4月1996日起施行。

附:

刑法的相關規定

第壹百零九條損壞電、氣或者其他易燃物。

爆破器材危害公眾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壹百壹十條破壞交通工具、運輸設備、電力和煤氣設備、易燃易爆設備,造成嚴重

後果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過失犯前款罪的,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壹百壹十四條工廠、礦山、林場、建築企業或者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的職工,

由於不服從管理,違反規章制度,或者強令工人違章冒險,造成重大傷亡事故的,

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期徒刑以下。

第壹百五十壹條盜竊、詐騙、搶奪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

第壹百五十二條經常盜竊、詐騙或者盜竊、詐騙、搶奪公私財物,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為了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