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貿組織的規則包括三個主要領域。
(壹)貨物貿易多邊規則貨物貿易多邊規則是在GATT 1947和八次多邊貿易談判的基礎上建立的。它們是《建立世界貿易組織協定》中最成熟的部分,也是最全面的部分。具體來說,它包括以下協定:1 .關稅與貿易總協定1 .《1994》。GATT 1994是對GATT 1947的繼承和發展,包括三個部分:GATT 1947的規定;在《建立世界貿易組織協定》生效前在GATT項下已生效的法律文件的規定;烏拉圭回合就GATT 1947某些條款達成的諒解。(詳見第二章)2。農產品協議。在關貿總協定的運作中,農產品貿易壹直是壹個復雜的問題。雖然每次談判都涉及這壹問題,但前七輪談判均未就農產品貿易達成協議,關貿總協定確定的壹些貨物貿易規則也從未適用於農產品貿易。烏拉圭回合談判中,經過多方努力,最終就農產品貿易問題達成協議,各成員就農產品的市場準入、國內支持措施、出口補貼等主要方面做出承諾,極大地推動了農產品貿易自由化的進程。(詳情見第三章第壹節)3。紡織品和服裝貿易協議。紡織品和服裝貿易是另壹個壹直遊離於關貿總協定之外的國際貨物貿易領域。烏拉圭回合談判之前,國際紡織品服裝貿易主要受《多種纖維協定》約束,各國主要通過簽訂雙邊協定,以紡織品配額的形式限制其進出口行為。此類非關稅措施的實施嚴重阻礙了紡織品和服裝貿易的發展。在烏拉圭回合談判中,發展中國家作為紡織品和服裝的主要出口國,強烈要求將紡織品和服裝貿易納入多邊自由貿易體系。經過艱苦的談判,終於達成了《紡織品和服裝貿易協定》,作為烏拉圭回合壹攬子協議的壹部分,納入了世界貿易組織的統壹管轄。(詳情見第二章第二節)4。關於實施GATT 1994第七條的協定,即海關估價協定。海關估價方法壹直是各國管理對外貿易活動的主要手段,但海關估價方法在實踐中的非正常使用使海關估價成為國際貿易發展的障礙。GATT體制下的《海關估價協定》最早產生於1979年的東京回合談判,並在烏拉圭回合談判中得到進壹步的補充和修改。(詳情見第三章第三節)5。裝運前檢驗協議。該協議是烏拉圭回合談判中達成的新協議。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發展中國家雇傭私人公司對從發達國家進口的貨物進行裝運前檢驗,以保護其在國際貿易中的利益。發達國家的出口商認為這是壹種不公平的做法,阻礙了國際貨物貿易的發展。因此,在烏拉圭回合談判中,對裝運前檢驗行為制定了統壹的紀律,受到相關法律法規的約束。(詳情見第三章第四節)6。進口許可程序協議。進口許可證的使用是國家管理對外貿易的又壹重大措施,對保護某些產業有壹定意義,但其濫用會成為國際貿易發展的障礙。為了規範各成員的進口許可制度,減少其對國際貿易的負面影響,1979東京回合達成了《進口許可程序協議》,並在烏拉圭回合談判中得到進壹步改進和完善。由於該協定也是壹攬子協定的壹部分,其適用成員的範圍有所擴大。(詳情見第三章第五節)。原產地規則協議。在國際貿易中,各國通過制定和實施原產地規則,壹方面便利了進出口貿易和消費者購買商品,另壹方面又對原產於不同國家和地區的商品給予不同的待遇,這也容易產生不公平的貿易歧視。為了規範各國采取原產地措施的行為,烏拉圭回合談判達成了《原產地規則協議》。(詳情見第三章第六節)8。關於實施GATT 1994第六條的協議,即反傾銷協議。20世紀70年代以來,特別是80年代以後,隨著關稅和壹些非關稅措施的不斷降低,世界各國越來越多地采取反傾銷措施,以低價傾銷的方式懲罰其他國家進口的商品,以保護國內相關產業。反傾銷措施和其他控制進出口的措施壹樣,具有雙重功能。壹方面,它可以阻止低價進口產品的傾銷,保護成員國相關產業的發展,但其過度使用會阻礙國際貿易自由化的進程。因此,在東京回合談判中,各方就反傾銷達成了協議。在烏拉圭回合談判中,根據國際貿易發展的新情況和新問題,對該協議進行了修改和補充,形成了目前有效的、所有成員都應遵守的反傾銷協議。(詳情見第四章第壹節)9。補貼與反補貼措施協議。世界各國政府經常為某些國內產品的生產和出口提供補貼,以支持某些工業部門和發展本國經濟。壹般來說,補貼會扭曲和限制國際貿易的發展。因此,在東京回合談判中,各方達成了《補貼與反補貼措施協議》,規範了各方采取補貼措施的行為。然而,由於只有20多個締約方接受該協定,其適用範圍受到很大影響,實際效果並不顯著。在烏拉圭回合談判中,該協議經過補充和修改,作為壹攬子協議的壹部分,對所有世貿組織成員生效,擴大了其適用範圍,促進了貿易。(詳見第四章第二節)10。技術性貿易壁壘協議。技術性貿易壁壘是指各國通過技術法規、技術標準、產品認證和環保要求來限制進口產品,而這壹措施的濫用也會阻礙國際貿易。在東京回合談判中,各方已就這壹問題達成協議,烏拉圭回合在原協議的基礎上進行了修改和補充,形成了新的技術性貿易壁壘協議。(詳見第四章第三節)11。實施衛生和動植物檢疫措施協議。從廣義上講,動植物衛生檢疫應該屬於壹種技術性貿易壁壘。從適用對象來看,主要適用於農畜產品的進出口。由於農產品貿易在國際貿易中的敏感性和重要性,動植物衛生檢疫措施已經成為各國保護本國農牧業發展的重要措施。為了防止這壹措施被濫用,烏拉圭回合談判就這壹問題達成了協議,該協議廣泛適用於所有成員。(詳見第四章第四節)12。保障協議。GATT自誕生之日起就包含了許多“例外”,可以使某些締約方不承擔GATT規定的某些義務,保障條款就是這些“例外”之壹。為了規範各國采取保障措施的行為,使其發揮應有的作用,防止其被過度濫用,談判各方最終達成了《保障措施協議》。(詳見第四章第五節)13。與貿易有關的投資措施協議。這是烏拉圭回合談判達成的新協議,也是第壹次將與貿易有關的投資措施納入關貿總協定的多邊貿易體制。該協定通過確定與貿易相關的投資領域的國民待遇原則、取消數量限制原則和透明原則,規範了投資東道國采取的投資措施。(詳見第四章第六節)(二)服務貿易的規則服務貿易的規則體現在壹個協定中,即《服務貿易總協定》。服務貿易領域在烏拉圭回合中首次被納入WTO體系,這與近年來服務貿易的快速發展不無關系。20世紀90年代以來,國際服務貿易每年達到8654.38萬億美元以上,約占世界貿易總額的20%。過去,關貿總協定的調整範圍僅限於國際貨物貿易,因此在服務貿易領域制定的各種政策和措施不受關貿總協定確定的貿易自由化原則的約束,不同程度地影響了外國服務業的進入,限制了國際服務貿易的自由流動。在服務貿易較為發達國家的大力倡導下,烏拉圭回合達成了服務貿易協議,即《服務貿易總協定》,將這壹重要的貿易領域納入了世界貿易組織的多邊規則之下。(詳見第五章)(3)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規則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規則體現在《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中。國際知識產權保護不屬於關貿總協定的管轄範圍,國際社會締結了許多保護知識產權的國際協定。然而,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知識產權保護對貿易的影響越來越大。關貿總協定締約國,特別是技術領先的發達國家,要求就知識產權保護達成協議,將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問題納入多邊貿易體制。由於他們的努力,烏拉圭回合最終達成了《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作為壹攬子文件之壹,該協議適用於世界貿易組織的所有成員。(詳見第六章)二。《建立世界貿易組織協定》附件二是《關於爭端解決規則和程序的諒解》。關稅與貿易總協定(GATT) 1947只在第22條和第23條中規定了解決貿易爭端的程序。由於它們只是原則,解決爭端的程序規則顯然不具有可操作性。GATT在其47年的運作中,形成了壹套關於爭端解決的實踐做法,但並未達成專門協議。烏拉圭回合通過的《關於爭端解決規則和程序的諒解》首次對爭端解決作出了特別規定。世界貿易組織成立後,解決國際貿易爭端的能力比過去有所加強。通過嚴格遵守爭端解決規則,提高了爭端解決的效率,增強了相關裁決的強制力。(詳見第七章)三。《建立世界貿易組織協定》附件三是貿易政策審查機制。審議各國的貿易政策是世界貿易組織的三大職能之壹。壹方面通過審議提高各成員貿易政策的透明度,另壹方面通過審議糾正各成員貿易政策中與世界貿易組織規則不壹致的內容,保證相關規則的實施。(詳見本章第三節。)四。《建立世界貿易組織協定》附件四包括四個諸邊貿易協定:《民用航空器貿易協定》、《政府采購協定》、《國際乳制品協定》和《國際牛肉協定》。所謂諸邊貿易協定,是指不包含在壹攬子協定中,且不自動對所有成員生效的協定。它們只對明確接受協議的成員有效。由於這些協定的適用範圍有限,且其中部分現已失效(國際乳品協定和國際牛肉協定已於1997年底終止),本書將不詳細解釋其具體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