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教育部發布的研究生招生具體條件,摘自《2023年研究生招生管理規定》,供大家參考:
第十五條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的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中國人和中國公民。
(二)擁護中國* * *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四)考生的學術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壹:
1.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和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教育畢業生)和可通過自學考試、網絡教育畢業的本科生。考生必須在當年入學前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證書(具體時限由招生單位規定),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擁有國家承認的本科學位的人。
3.取得國家承認的高等職業院校畢業兩年(畢業至當年錄取之日,下同)及以上學歷的人員,以及取得國家承認學歷證書的本科畢業生,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學歷要求的,以同等學力本科畢業生身份報名參加考試。
4.獲得碩士或博士學位的人員。
研究生報名前必須征得培養單位同意。
第十六條報名參加下列專業學位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的人員,按照下列規定執行。
(壹)報名參加法律(非法)專業研究生入學考試,應具備以下條件:
1.符合第15條的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類法學專業[代碼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畢業生、自考形式法學畢業生不得報考)。
(二)報名參加法學(法學)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符合第15條的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法學(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類法學專業[代碼: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畢業生、自學考試形式法學畢業生、取得第二法學學士學位者可報考)。
(三)報名參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代碼125601]、項目管理[代碼125602]、旅遊管理、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體育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入學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以下條件:
1.符合第十五條第(壹)、(二)、(三)項的要求。
2.大學畢業後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取得國家承認的高等職業院校畢業證書或學士學位,達到招生單位相關學歷要求,達到相當於學士學位並有5年以上工作經歷的人員;或取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後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同時,MBA研究生招生政策按照《教育部關於進壹步規範MBA研究生教育的意見》(教研[2065 438+06]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報名參加單獨考試的人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壹)符合第十五條第(壹)、(二)、(三)項的要求。
(2)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學歷後連續工作4年以上,業務優秀,發表過研究論文(技術報告)或成為業務骨幹,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回原單位定向就業的在職人員;或者取得碩士、博士學位後工作2年以上,業務過硬。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並經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回原單位定向就業。
招生單位不得按單位、行業、地區限制單獨考試的學生範圍,也不得設置其他歧視性報考條件。
第十八條具有推薦免試資格的考生必須在國家規定的時間內登錄“全國碩士研究生推薦免試信息公開與管理服務系統”(網址:/tm),填報誌願,參加復試。未按規定日期落實接收單位的學生,不再保留免試資格。已被招生單位錄取的學生不得參加當年的研究生考試,否則取消其錄取資格。
推薦和接收免試生的辦法,由推薦學校和接收單位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規定制定並公布。所有免試招生的學生都有根據招生政策自主選擇招生單位和專業的權利。學校所有推薦名額(有特殊政策要求的特殊項目除外)均可推薦給其他招生單位。凡按規定可以接受應屆畢業生申請的學科(門類)、專業(領域),都可以接受免學費學生,而不僅僅是免學費學生。
其他符合免試攻讀碩士學位資格條件的人員(如在部隊榮立二等功),應在國家規定的全國統考報名時間內登錄“全國免試攻讀碩士學位推薦信息公開和管理服務系統”。
第十九條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兩個階段。所有參加考研的考生必須進行網上報名,確認網報信息並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按規定繳納報名費。
省級高校招生委員會要綜合考慮考生規模、優質服務、嚴格管理、疫情防控等因素,安排充足的考試服務資源,合理設置考點。應屆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所在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名點;單獨考試考生應選擇招生單位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考點;其他考生(包括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遊管理、工程管理等專業學位考生。)應選擇其工作或有戶口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名點(相關具體要求由當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當地情況合理確定)。
網上報名的技術服務由教育部學生服務與素質發展中心(原全國大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負責。網上確認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組織。
報名點工作人員發現考生偽造證件時,應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