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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呼倫貝爾滿洲裏市2022年事業單位人才引進公告【48人】
#事業單位# 2022年已有48人公布內蒙古呼倫貝爾滿洲裏市事業單位人才引進公告。網上報名時間為:8月12日9:00-8月17日7: 00,原招聘公告發布如下:

為進壹步關心愛護幹部,激勵幹部擔當,集聚人才,助力滿洲裏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根據工作需要和有關規定,決定於2022年開展滿洲裏市事業單位人才再引進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壹.重新引入計劃

這項計劃將帶回48名人才。人才再引進崗位及條件詳見附件1《滿洲裏市2022年事業單位人才引進需求表》(以下簡稱《崗位需求表》)。

二、反饋的範圍

滿洲裏市外工作的事業單位(不含參照公務員管理和綜合行政執法事業單位)有在職人員(工人除外),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

1.具有滿洲裏市戶籍或籍貫;

2.配偶或父母(含配偶父母)是滿洲裏市戶籍,在滿洲裏市工作;

3.滿洲裏機關事業單位(含駐外單位)工作人員的配偶、子女或子女的配偶。

三。資格

(壹)引用對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具有中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 * *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構建中華民族強烈認同感,自覺維護民族團結進步,品行端正,熱愛本職工作,事業心和責任感強,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工作能力,無違法違紀行為。

2.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優先錄取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或“雙壹流”高校、原“985”“211”高校全日制本科生,以及具有副高級職稱及以上人員。

3.全日制本科不超過40周歲,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副高級職稱不超過45周歲。

4.申請回引時,經原工作單位和當地組織、編制、人社部門同意轉出。

5.自願接受工作安排和工作崗位調整。

6.對我市急需緊缺的優秀人才,可根據我市人才引進“壹事壹議”的有關規定,進壹步放寬學歷、年齡等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得引用:

1.未經現工作單位和當地組織、人事、人社部門同意的;

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被開除中國* * *黨籍和公職;立案審查期間或者受黨紀政紀處分影響期間;

3.尚在試用期的,未按有關規定在定向單位工作滿服務期的,或者對調動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

5.上市渠道不符合政策要求或原錄用(聘用)手續不全的;

6 .幹部人事檔案涉嫌造假或重要信息存疑的;

7.近三年內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或無限等次(新錄用人員年度考核無限等次除外);

8.被引回後,構成回避關系;

9.法律或相關規定禁止聘用的其他情形未引用。

第四,回調程序

(壹)公告

通過滿洲裏市人民政府網(/)、滿洲裏就業創業網(/)等媒體,向社會發布滿洲裏市事業單位人才引進公告。

(2)個人申請

1.報名時間:2022年8月2日9:00-2022年8月7日17: 00。

2.報名方式:采用網上報名方式。

應聘郵件:(詳見附件1《職位需求表》中各反饋單位的郵件)

3.回引申請人須按要求填寫《滿洲裏市2022年事業單位人才回引申請表》(附件2),並上傳本人近期2寸免冠數碼彩色照片(白底,jpg格式,100KB以下)。

4.申請引用時,申請人應填寫簡歷,完成學習和工作經歷,時間不得中斷或空缺。註冊信息不全、不規範或未按要求填寫的,不予批準。申請人應當認真閱讀申請條件和要求,所提供的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完整、規範。凡弄虛作假者,取消考試和表彰資格。

5.申請時需提供以下材料,所有材料掃描成PDF文件打包(姓名+聯系電話+崗位)上傳:

(1)申請導入戶籍管理機關出具的身份證、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學歷學位證書和認證報告;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專利、科研成果及獲獎證書等符合引用條件的基礎材料;

(2)申請人所在縣以上編制部門出具的證明,所在單位、組織、人社部門出具的其在職並同意調出的證明;

(3)申請人配偶或父母(含配偶父母)為滿洲裏市戶籍的,提供配偶或父母(含配偶父母)身份證、戶口簿或戶籍管理機關出具的戶籍證明、結婚證等相關材料;

(4)申請人為滿洲裏市機關事業單位(含駐外單位)在職人員的配偶、子女或子女配偶的,應提供其親屬的在職證明、身份證、戶口簿或戶籍管理機關出具的戶籍證明、結婚證等相關材料;

(5)申請回引者需填寫《2022年滿洲裏事業單位人才回引申請表》(附件2)、《回引無情況函》(附件3)和《回避函》(附件4)。

6.申請回引者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報名。不按要求登記的,視為無效。凡未按要求提交材料、提交材料不全、信息內容有誤等個人原因導致審核失敗的,後果自負。

(三)資格審查

被引單位主管部門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進行資格初審,並將符合條件的申請人人事檔案提交人才引進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資格復審和人事檔案審核。人事檔案審核標準按照《幹部人事檔案工作條例》執行。審核不合格的,取消引用資格;考核合格者進入考察環節。

(4)調查

引用單位主管部門負責制定考察計劃,組織對符合條件的引用申請人進行全面深入的考察,根據引用申請人數和崗位要求,通過專業測試、結構化面試、崗位適宜性評價等方式,擇優錄用(詳見附件1《崗位要求表》中的引用單位)。通過審查的申請人將被退回體檢。

(5)體檢

體檢由被引用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體檢標準執行,費用自行承擔。回註單位主管部門綜合考察和體檢,由黨委(黨組)會議確定,報市人才引進領導小組辦公室,經市人才引進領導小組會議後公示。

(6)宣傳

對符合條件的擬引人員在滿洲裏市人民政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於5個工作日。對反映問題嚴重並找到證據的,取消引用資格。對反映問題嚴重,但壹時難以核實的,待被引單位主管部門核實並作出結論後,再提交市人才引進領導小組研究決定是否引回。

(7)動員就業

公示期滿無異議後,經市引進人才領導小組會議研究,報市委編委審議通過。按照幹部管理權限,由相關部門為被引人員辦理調動手續。

(8)服務期制度

滿洲裏市重新引進人員的最低服務年限為五年。無正當理由放棄或不履行最低使用年限的,將記入本人信用檔案。

動詞 (verb的縮寫)紀律監督

(壹)人才引進工作實行回避制度。與用人單位班子成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報考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用人單位從事人事組織、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工作的,簽署《回避函》。用人單位工作人員涉及與被傳喚人員有上述親屬關系的人員的利益,以及其他可能影響公正履行職責的人員的,應當回避。

(二)實行人才引進工作問責制。對違反人才再引進紀律的,壹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並記入本人誠信檔案;對違反人才再引進紀律的領導幹部和相關責任人,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理和處罰;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3)人才引進全過程接受社會監督。資格審查貫穿引用全過程,任何壹個環節或階段被發現不合格者,取消引用資格。

監督舉報電話號碼:

市紀委:0470-6262123

市委組織部:0470-6262505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470-6262263

附件1:2022年滿洲裏市事業單位人才引進需求表

附件2:2022年滿洲裏市事業單位人才引進申請表

附件3:沒有不能引回的情況。

附件4:回避函

滿洲裏市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2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