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拉圖在《理想國》中說:“壹個幸福的國家必須是明智的、勇敢的、有節制的和公正的。”在法律壹章中,他還將這四種品質依次排列為:智慧第壹,節制第二,正義第三,勇氣第四。(原話是好判斷;運用理性的靈魂和自然的自制力;正義;勇敢)
在對勇氣的論述中,他認為勇氣不僅能忍受痛苦,還能抵禦快樂的誘惑。在《理想國》中也有類似的論點:
但在《理想國》中,柏拉圖強調壹個人的理性要在他的靈魂中起主導作用,控制自己的欲望和激情,從而達到中庸之道。不必要的欲望是不可取的。在《法律》中,他強調欲望和理性應該相互調和。人的欲望有時可以用來訓練理性的運用,法律可以影響和促進二者的和諧,就像第壹卷裏的壹個木偶比喻,丁之前提到過,我覺得寫得很好。因此,舉辦適當的雞尾酒會也是有益的,根據年齡限制飲酒的權利,讓年輕人學會節制,讓老年人更加自信,讓各個年齡段的人都有可塑性,繼續接受教育。我覺得他的思想在這方面更成熟,更靈活,不像理想國裏提出的女性公有制、出生抽簽選擇等機械的規則。或許他後來也承認了,人是善變的,哲人王終究只能存在於幻想中。
那麽,第壹卷和第二卷的立法主題就要考慮到德行的整體,以及對酒宴好處的討論。在第三卷,柏拉圖開始討論國家的政治制度,從國家的興衰看法律的作用。
柏拉圖從早期人們如何逐漸感覺到法律的必要性以及誰是他們的立法者這個問題開始。假設有壹場洪水淹沒了城市,最後只有幾個牧羊人住在山頂。在這些封閉、自給自足的牧羊家庭中,祖輩的風俗習慣就是他們的“法律”,實際上是獨裁,父母就是統治者。在下壹個階段,當幾個家族聯合起來,每個家族都尊重自己的規則時,每個家族都會派出代表,這些代表將成為立法者,壹個寡頭政治或君主制就會出現。
然後人們從山上下來,到平原去建立伊裏恩(特洛伊)。柏拉圖在這裏的意圖其實是為了引出特洛伊戰爭。經過十年的圍攻,希臘人占領了特洛伊。在這十年的圍困中,希臘軍隊內部也發生了各種矛盾和叛亂。
當時,希臘軍隊有三個國家:斯巴達、阿爾戈斯和邁錫尼。為什麽後來只有斯巴達活了下來?
當壹個君主政體(或任何其他獨裁政體)被推翻時,真的只有統治者受到譴責嗎?(這是柏拉圖的主要思想)
三國當時互相發誓,如果有人試圖推翻國王的統治,他們將互相幫助,國王們也發誓,只要國家穩定,他們就不會加強統治;人民還發誓說,只要國王信守誓言,他們就不會推翻他的統治,國王和人民互相幫助。
事實上,大多數人只是要求他們的立法者制定法律,他們通常會接受而不反對。就像教練訓練妳的體質,醫生治愈妳的身體,讓他給妳快感壹樣,只要妳恢復了健康和活力,沒有過度的痛苦,妳總會滿足的。(這個比喻天馬行空,巧妙地道出了立法者與民眾關系中恐懼與信任的成分。)
在這種立法的基礎上,為什麽除了斯巴達,其他兩個國家的政治制度和法典都被迅速摧毀?
這個國家被摧毀不是因為指揮官或那些服從他們命令的人膽小或缺乏軍事專業知識。壹個好的立法者應該關註整個美德,而不僅僅是對第壹卷的(勇敢)回應。
而災難的原因就在於對人類最重要的東西的無知。壹種“極端”的無知,是壹個人的痛苦感和幸福感與他的理性判斷不壹致,即壹個人認為某樣東西是好的,卻討厭它,卻歡迎他認為是邪惡的、不誠實的東西。這是無知。
柏拉圖認為,這種無知影響了靈魂中最廣泛的元素,即體驗快樂和痛苦的元素,而壹個國家中最廣泛的元素就是人民。那麽患有這種無知癥的人,無論他們的理性能力有多強,無論他們通過努力取得了多大的成就,都不應該被賦予任何權力。
這兩個國家被毀滅僅僅是因為他們傲慢的國王想要得到超過實在法允許的東西,而這種想法與他們之前的誓言分裂了,這是最大的無知。
那麽立法者應該如何在法典中預防這種疾病呢?
然後柏拉圖回到斯巴達,原因如下:1。斯巴達的立法者有分寸感,將王權壹分為二,實行二元君主制;2.斯巴達有28位長老,他們在做重要決定時擁有與國王同等的權威(結合了年輕人的固執和大膽與老年人的謹慎)。3.五個可以影響國王的總督由選民選舉產生,以約束他們的權力。
用誓言束縛壹個年輕人的靈魂,很可能在他獲得權力的時候變成暴君。
然後柏拉圖提到有兩種母系制度,其他壹切制度都是從這兩種制度中產生的,壹種是君主制,壹種是民主制。柏拉圖認為要正確地建立壹個智慧、自由、統壹的國家,就必須把這兩種制度結合起來。然後他舉了壹些例子來說明這兩種制度的極端性:
比如居魯士的兒子岡比西斯,他的父親當了半輩子的兵,把他留給女人撫養,但女人和宦官沒有給他正確的教育,導致他成為壹個縱情享樂、荒淫無度的人。他殺了其他繼承人,酗酒,失去自制力,最後被米提人和太監抓住。後來,大流士和“七人集團”重建了波斯帝國,將其劃分為七個行政區,並頒布了新的法律,給予人民壹定程度的平等。然而,他的後代薛西斯走的是岡比西斯的老路,所以柏拉圖說獨裁者和富有父母的孩子幾乎總是過著糟糕的生活。
富人、窮人、平民和國王都應該受到同等程度的尊重,接受同等方式的教育,沒有特權。壹個人的財富和地位應該和他的管理自制力相匹配,也就是他的德行。
在國家榮譽的分配上,柏拉圖認為靈魂的自我控制是壹個附加的成分,這個成分加上另壹個能給我們帶來最大利益的東西,就配得上最高的榮譽。他認為,壹個國家長治久安的基礎是把精神財富列為第壹榮譽,第二是物質利益,第三是財產。
然後討論了雅典的極端民主。過度的自由會讓人逃避法律的權威,不再看重誓言、承諾和宗教。
最後柏拉圖總結說,無論是波斯君主制還是雅典民主制,把這兩種制度推向極端都是沒有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