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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宜賓市2022年下半年公務員(人民警察)招錄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公務員錄用規定》等法律法規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經四川省委組織部、四川省公安廳批準,我市決定面向社會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4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壹、候選人及條件

招聘的對象

2023年高校畢業生(不含公安院校公安類畢業生)和符合崗位要求的社會在職和非在職人員。其中,2023年高校畢業生應按期畢業並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其他人員應在面試資格審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相關證書者,不得進入下壹次考試或不予錄用,責任由本人承擔。

②申請條件

1.具有中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國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熱愛中國黨,熱愛祖國,熱愛人民。

4.理想信念堅定,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良好,遵紀守法。

5.熱愛公安事業,誌願從事人民警察職業。

6.年齡為18至30歲(2004年10月26日至2004年6月5438+10月26日期間出生的19965438),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和報考法醫崗位的人員年齡可放寬至35歲(65443)。年齡計算截止日期為2022年10月26日(報名第壹天)。

7.具備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8.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所報職位的“專業”條件是指與“所需學術學位”相對應的專業。

9.符合法律法規和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予註冊。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被開除中國* * *黨籍的人員。

3.依法被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4.被發現在各級公務員招錄中有弄虛作假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5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

6.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包含在試用期內)。

7.現役軍人。

8.非2023年應屆畢業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全日制學習且未畢業的應屆畢業生)不能憑學歷報考。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得錄用為公務員、人民警察的人員。

應聘人員被錄用後不得報考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壹款所列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以夫妻、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和近姻親為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第二,招聘職位和名額

2022年下半年我市各級公安機關將采取公開考試方式招錄40名人民警察。招錄職位的具體對象、範圍及所需條件詳見《宜賓市2022年下半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職位表》(以下簡稱職位表,見附件)。

第三,報名和資格審查

本次招聘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報名時間為6月26日上午8:00 10至2022年6月26日上午8:00+011。報名網站為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人事考試”欄目(/)。招錄機關負責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考試全過程。任何時候,如果發現報考者不合格或弄虛作假,將取消其考試和聘用資格,後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報名和資格審查按以下程序進行:

⑴網上註冊

1.位置選擇。應聘人員登錄報名網站,查閱《公告》和《職位表》,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選擇符合自身條件的招聘職位。報考者應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證相關信息進行報名,只能選擇壹個招聘崗位。報名時填報的身份證信息必須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壹致。

2.填寫信息。報考者需按照網上提示進行報名,如實、準確、完整地填寫《四川省2022年公務員(參照管理工作人員)報名信息表》(以下簡稱《報名信息表》),並下載照片審核處理工具(在《報名信息表》照片上傳處下載)進行照片處理,按照網上提示上傳照片。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和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按照中組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務員錄用違規行為處理辦法》(中組部發【2021】12號)的有關規定處理。

3.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報考人員請於2022年10月26日上午8:00登錄報名網站10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報考者應在規定時間內盡早報名,避免因未通過資格初審而錯過其他職位的報到機會。如報考者未及時關註資格初審結果,壹切責任由報考者本人承擔。資格初審合格者按網上提示打印《報名信息表》壹式兩份,供資格審查時使用。資格初審不合格者,可在報名截止前改報其他合格職位。對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招錄機關應當保存應聘人員的《報名信息表》,以備資格審查和考察時使用。

(2)

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請於6月3日上午8:00前登錄報名網站165438確認繳費。根據《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四川省財政廳關於繼續實施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川發改價格〔2022〕539號)規定,筆試費用為每科50元,心理素質測試80元。網上報名後未在規定時間內確認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確認繳費的具體程序按照網絡提示進行。

符合減免報名費用條件的考生,資格初審合格後無需繳費,並於10月2日(工作日內)前165438+到宜賓市人事考試中心(地址:宜賓市翠屏區大北巷37號)辦理減免手續。不方便到現場報名的考生須撥打報名電話(0831-8247733)進行確認,然後傳真或電子郵件發送減免費用所需材料,經審核確認後辦理減免費用手續。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減免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不予減免考試費。

1.享受《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國務院令第649號)和《四川省社會救助實施辦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號)規定的國家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鄉家庭考生,憑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證明和特困證明;

2.貧困家庭考生須由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學校學生處出具貧困戶和特殊困難證明;

3.父母雙亡、父母壹方為烈士或壹級傷殘軍人、生活十分困難的家庭考生,須出具有關部門出具的父母死亡證明或民政部門(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書、父親或母親壹級傷殘軍人證明書。

⑶工作地點差價調整數

壹般確認繳費人數與招錄名額之比達到5:1方可開考,艱苦邊遠地區職位和人才緊缺職位放寬至3:1(各職位具體開考比例詳見職位表)。報名及繳費工作結束後,宜賓市委組織部將根據報名情況調減或取消該職位的聘用計劃,並及時在報名網站上進行公告。對於就業計劃被取消的職位,報名網站將向已支付職位費用的申請人退還費用。

④打印準考證

已完成繳費確認(含費用減免)的考生請於6月22日165438+10月25日165438+登錄報名網站並打印準考證(打印在A4紙上,黑白和彩色,以確保字跡和照片清晰)。逾期未打印準考證,考生應承擔影響考試的壹切責任。考生於考試當日持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在指定考點參加考試。持有兩證者不得進入考場。過期的身份證和身份證復印件不得作為參加考試的憑證。準考證是考生參加筆試、面試和體檢的重要憑證,請妥善保管。

動詞 (verb的縮寫)考試和資格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心理素質測試、面試和體能測評。考試總成績按滿分100計算,其中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

⑴筆試

1.警務技術崗位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每科滿分為100分,各占筆試成績的50%;執法勤務崗位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和專業科目,每科滿分100,分別占筆試成績的40%、30%和30%。

筆試成績(警務技術崗位)=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30%+申論成績×30%+筆試加分。

筆試成績(執法勤務崗位)=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24%+申論成績×18%+專業科目×18%+筆試加分。

2.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暫定為165438+2022年10月26日至27日。各科目具體筆試時間和地點見本人準考證。

給筆試加分

(1)獲得全國公安系統壹等或二等英雄模範稱號、革命烈士、因公犧牲、因戰或因公致殘被評定為六級以上傷殘的公安幹警子女,筆試成績折算後可得3分;榮立個人壹等功的公安民警子女,各科筆試成績折算後加2分。

(2)榮立個人壹等功的公安院校畢業生,筆試成績折算後加2分。

(3)報考我市公務員時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國家部委以上表彰的“5·12”汶川地震中的優秀人員,筆試成績折算後為1.5分,由市(州)、縣(市、區)黨委、政府、省直機關和市(州)機關獎勵。

在“4.20”蘆山抗震救災中,獲得《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表彰四川省“4.20”蘆山地震抗震救災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決定》(川委〔2013〕255號)表彰的人員,在報考我市公務員時各科成績折算後給予1.5分。

同時,符合抗震救災表彰加分要求的,不予累加,並按加分要求給予加分。考生加分總分不超過5分。

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報考者應提交準考證復印件(註明本人聯系電話)、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立功證明或表彰文件等。)於6月29日前到市公安局進行初審,165438+。市公安局將於2月5日前將符合條件人員名單報送市委組織部。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證明材料的,視為放棄加分資格,不予加分。

4.結果查詢

所有科目的筆試成績將於2022年2月下旬在報名網站上公布,65438。如對缺考、零分等特殊情況有疑問,可在成績公布之日起2日內登錄報名網站提交驗證申請。核實結果將在申請完成後3個工作日內在網站上公布。2022年6月30日前,65438+2月30日前,考生可登錄宜賓人事考試網()查詢自己的筆試成績和崗位排名。

②心理素質測試

所有參加筆試的人都要接受心理素質測試。心理素質測試於2022年6月27日以筆試方式進行,測試成績和筆試成績同時公布。心理素質測試未達到合格標準的,不予進入下壹步錄取程序。

⑶資格審查

宜賓市公安局負責資格審查。2023年6月5日前,65438+,心理素質測試合格人員中,進入面試資格審查人員名單將根據應聘人員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為擬錄用名額的3倍(筆試缺考、違規違紀者不得進入資格審查)。如最後壹名擬進入面試資格審查的筆試考生成績相同,則並列人員壹並進入資格審查。進入資格審查的人數低於錄用名額3倍的,該崗位筆試合格人員全部進入面試資格審查。

應聘人員需攜帶《報名信息表》、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有學歷要求界定的職位)及招聘機關要求的其他證書和材料1份,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審查。其中包括:

1.2023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出具本人學生證(無學生證或學生證上專業、學歷層次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學校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出具的院系、學歷層次、專業)。

2.應聘崗位所需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國家另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對資格審查不合格或考生自願放棄的空缺職位,在報考同壹職位且通過心理素質測試的考生中,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遞補人員。未在規定期限內參加面試資格審查的,視為考生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資格審查合格者按川發改價格規〔2022〕539號文件規定繳納面試考試費80元。

⑷面試

資格審查合格人員憑本人有效身份證及相關證明材料參加面試。面試時間暫定為65438+2023年10月13日至15日。面試詳情將另行通知。面試成績為100,占考試總成績的40%。

⑤體質評估

參加面試的考生均進行體能測評。體能測評標準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國家公務員局關於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2011】48號)和《國家公務員局關於明確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能測評次數的函》(國家公務員局函【2012】

體能測評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在全封閉場所進行。體能測評的具體時間和地點由宜賓市公安局另行通知考生。參加體能測評的考生年齡按其體能測評當天計算。體能測評不計算分值,成績分為合格和不合格。體能測評不合格的,不予進入下壹考試環節。

動詞 (verb的縮寫)體檢、檢查和宣傳

⑴身體檢查

面試和體能測評結束後,在體能測評合格者中,根據職位數,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等額人選。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確定名次;筆試成績相同的,以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和專業科目成績確定名次。實際參加面試人數未達到錄用人數3倍的職位,進入體檢人員總成績不得低於省內開考比例的職位進入體檢人員最低總成績(不含遞補體檢人員)。

體檢應當在省、市兩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標準按照《關於修改〈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2016】140號)和《關於印發〈公務員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2065438+)執行 從公告發布到本次公開體檢實施,如國家出臺新的體檢規定,則按照新規定執行。

招錄機關或考生對當日或當場未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自收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要求復檢。復檢只進行壹次,只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進行復檢。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公務員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不再進行復檢。體檢不合格者不得進入下壹體檢程序。

體檢不合格者或自願放棄缺額者,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遞補人員總成績不得低於省內已達到開考比例的體檢人員(不含遞補體檢人員)最低總成績)。

⑵調查

由宜賓市委組織部、宜賓市公安局確定考察人選並進行資格復審和考察。

資格復審主要核實申請人是否符合規定的資格條件,確認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完整。

此次考察依據中組部印發的《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部發〔2021〕11號)和《公安部關於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辦法的通知》(公通字〔2020〕1號)要求,考察突出政治標準,采取個別談話、實地走訪、集中走訪、集中走訪、集中走訪等方式進行,主要了解其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是否存在應當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狀況,以及與招聘崗位的匹配程度等。

不符合公務員報考條件或不符合報考職位條件的考生,不得確定為報考人員。考核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空缺的人員,由宜賓市委組織部在報考同壹職位面試並通過體檢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人員體檢合格後進入考試。

⑶宣傳

招錄機關確定擬錄用人員後,將在宜賓人事考試網()上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招錄機關名稱、擬錄用職位、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學歷、專業、畢業院校或工作單位、準考證號、考試總成績和職位排名等,同時公布監督電話。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及公示後,如因申請人放棄或其他原因出現空缺,不予遞補。

不及物動詞錄用審批和試用期

(壹)公示期滿後,問題未反映或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有嚴重問題且有證據的,不予錄用;如果報告中存在嚴重問題,但目前難以核實,將暫停聘用,直到核實並得出結論後再決定是否聘用。

(2)經考核、體檢和考察合格並通過公示的人員,報宜賓市委組織部辦理聘用手續。新錄用公務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如果妳不按時報到,妳的聘用將被取消。其中,此前已報考其他事業單位並因未接到錄用通知而參加本次報考的考生,以及在本次錄用審批手續辦理前已被其他事業單位錄用為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的考生(以招錄單位通知的時間為準),本人應自願終止參加本次考試,本次報考單位不予錄用。

(3)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為1年。新錄用公務員的管理按照公務員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執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根據本單位空缺職位數和有關規定定級。

(四)新錄用公務員在用人單位的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享受艱苦邊遠地區照顧政策。本市艱苦邊遠縣級機關錄用公務員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服務期間的管理按照中央和省關於艱苦邊遠地區新錄用公務員管理的有關政策規定執行。詳情請咨詢招聘機構。

七、疫情防控

招聘組織實施過程中,將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關要求嚴格落實防疫措施,必要時將適當調整相關工作安排。請理解、支持和配合申請人。

八。紀律和監督

公務員招錄工作接受監督,考生可以向招錄機關和考試機構提出意見和建議。有關部門應當及時受理,並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權限辦理。

九。其他事項

(1)特別提醒:根據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請參加考試的考生及時關註我市疫情防控相關要求。凡隱瞞、謊報居住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關鍵信息的。,且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和詢問,造成不良後果的,將取消考試資格。如有違反法律,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2)報考者在報名前必須仔細閱讀公告,並根據公告和所報考職位的具體要求,認真選擇符合自身條件的職位報考。與本次招聘有關的崗位調整、資格審查、面試、體檢等事項在宜賓人事考試網()上發布,請及時查看。考生對因自身未及時主動查看相關公告而造成的後果負責。

1.報名過程中如遇到照片無法上傳、登錄認證不正確、網絡故障、無法刷新報名網站等網站問題,請撥打網絡技術咨詢電話:028-86740101。

2.如遇到關於招聘範圍、對象、學歷、專業等資格審查方面的問題。,請撥打招聘機構的咨詢電話(詳見職位表)。

(3)應聘信息填寫準確完整,照片符合公告標準。尤其是姓名、身份證號、簡歷、所學專業、公務員身份、聯系方式等重要信息。請準確填寫,所學專業信息以畢業證書為準。

1.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相關信息必須如實填寫。例如,如果職位要求相關專業資格,申請人可以在“取得了哪些專業證書,具有哪些專業知識”壹欄中進行說明。

2.報考者不得報考錄用後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所列回避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以夫妻、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和近姻親為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3.“簡歷”欄,規範填寫個人學習和工作經歷,從高中開始,從月份開始和結束,前後銜接(年份用4位數表示,月份用2位數表示,中間用“。”隔開)),如:

2009年9月至2012.06我在XX省XX市XX縣XX學校就讀高中;

2012.09-2016.06在XX大學學習,獲XX學位;

2016.09-2019.06在XX大學XX專業攻讀碩士學位,獲得XX學位;

2019.06-2020.06在XX(工作單位全稱)工作,擔任XX職務;

2020年6月-至今我在XX(單位全稱)工作,職位是XX。

在職公務員(指管理人員)不得報考。如果簡歷中有辦公室工作經歷,請註明身份類別。【例如:2019.06-2020.06?XX市XX縣XX鎮人民政府黨政辦工作(事業單位\臨時工)】

4 .“主要家庭成員及工作單位和職務”欄,填寫本人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等重要社會關系的相關信息。已經去世的應在原工作單位和職務後的括號內註明。

5.在“候選人類別”欄中,應如實選擇候選人當前的身份類別。按照公告規定在職(含試用期)公務員(指管理工作人員)不得報名,而那些現在屬於“公務員”範疇的人員將無法通過資格初審。

(4)報考者在網上報名時應提供準確的聯系方式,並確保在整個公務員招錄過程中保持通訊暢通。如果通訊方式發生變化,他們應主動告知招聘機構(單位)。因無法聯系申請人造成的後果由申請人自行負責。

(5)準考證是報考人員參加筆試、面試和體檢的重要憑證,請妥善保管。

(六)考生違反錄用考試紀律的,按《公務員錄用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予以相應處理。

(7)在公務員招錄過程中,招錄機關(單位)發生機構調整的,新招錄公務員將根據職能轉移進行相應調整。

(8)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也不舉辦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任何假借公務員考試命題組、考試教材編委會和公務員主管部門授權舉辦的與公務員考試有關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出版物均與本次考試無關。請提高警惕,避免被誤導和幹擾,不要上當受騙。請社會各界加強監督。如您發現上述情況,請向有關部門舉報並依法依規嚴肅查處。

(9)本公告僅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人事考試”欄目和宜賓人事考試網()發布。任何個人、組織和網站未經許可不得轉載,否則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X.本公告由宜賓市委組織部、宜賓市公安局負責解釋。

宜賓市委組織部公務員二處聯系電話:0831-8225337

宜賓市公安局政治部聯系電話:0831-2228032

監督電話:0831-8221337

網上報名資格審查電話請見職位表。

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28-86740101。

附件:宜賓市2022年下半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職位表

原標題:關於宜賓市2022年下半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的公告

文章來源:http://202.61 . 89 . 231/content-50-48 db 37 a 028 b 261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