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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未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公司和員工應承擔哪些責任或義務?
公司未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公司和員工應承擔哪些責任或義務?1.該單位已嚴重違法。《勞動合同法》規定,建立勞動關系壹個月內應當簽訂勞動合同。

2.妳可以因為單位的違法行為隨時辭職,並要求單位支付妳經濟補償金、雙倍工資等。

3.如果是勞動爭議,妳應該盡快提起勞動仲裁。妳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隨時可以離職。

4.收集壹些證據來證明妳與這家公司存在勞動關系,如工卡、工資卡、考勤記錄等。

法律依據

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同時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壹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壹個月不滿壹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金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和每滿壹年支付壹個月工資的標準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壹年的,按壹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公司不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妳現在在公司工作了這麽久,已經形成了事實上的勞動合同。妳可以去妳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提起勞動仲裁,肯定會勝訴的,妳之前的社保也會得到補償。

而且,新《合同法》規定,如果員工入職後壹個月內公司未與他簽訂勞動合同,公司應支付他兩倍的工資。

在公司沒有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下,員工私自開賬單被公司知道需要承擔什麽法律責任?妳開私人賬單是什麽意思?

如果公司沒有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而單位有過錯,員工可以要求雙倍工資。但是,不能因為公司有違法行為,員工就做違法的事情。兩者是不同的法律關系。因此,如果員工違反公司規定或違法從事私人工作,單位仍然可以解除勞動關系。

公司未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雙方建立勞動關系是否違法?應在入職壹個月內簽訂勞動合同。如果公司超過壹個月未簽訂勞動合同,則屬於違法行為,應支付員工入職後第二天起壹個月至續訂勞動合同前壹天的雙倍工資,最高為65,438+065,438+0個月。

1,用人單位必須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這是法定義務。如果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是違法的,這種違法行為將付出更大的代價。

?未訂立勞動合同的責任: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壹個月不滿壹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應當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2.使用童工的處罰:《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九十四條。

用人單位非法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

情節嚴重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定罪處罰。第二百四十四條之壹違反勞動管理法規,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從事繁重的體力勞動、高空、井下作業或者在爆炸、易燃、放射性、有毒的危險環境中勞動,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分公司能否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不能壹概而論。關鍵看分公司有沒有法人資格,有法人資格就可以;相反,妳不能。

通常,大多數國內分支機構都具有法人地位。

公司沒有和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怎麽可能排他呢?如果公司沒有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則應直接要求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如問題無法解決,可向勞動監察執法大隊舉報或申請勞動仲裁。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壹個月不滿壹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應當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自己開公司如何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只要符合《勞動合同法》第16條和第17條的規定,就是合法的。

第16條勞動合同經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商壹致,並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簽字或者蓋章後生效。

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壹份。

第17條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1)用人單位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4)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⑤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就試用期、培訓、保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內容進行約定。

自用工之日起壹個月內需要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否則需要向員工支付雙倍工資。簽訂的勞動合同內容應規範、完整。具體情況可以按照勞動合同法和勞動法的規定執行。

勞動法是否強制企業或公司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必須自用工之日起壹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超過壹個月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要求用人單位從第二個月起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從入職第二個月起算,最長65,438+065,438+0個月),從勞動者辭職時算起。

如何申請勞動仲裁;

1.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必須帶: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相關證據復印件及證據清單2份;雇主的商業登記信息(在北京不需要登記信息)。

2.提交材料後,仲裁委員會應在5個工作日內立案,然後給雙方壹個舉證期和壹個答辯期;然後舉行審判,然後在妳們之間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由仲裁委員會裁決。勞動仲裁應當在60日內結案;如果員工不服裁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3.在申請勞動仲裁期間,員工不得延遲到新單位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壹個月不滿壹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應當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六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壹個月不滿壹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並與勞動者補足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未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書面通知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並支付經濟補償。

前款規定的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二倍月工資的起始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壹個月後的次日,終止時間為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前壹日。

第七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壹年內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滿壹個月的次日起至滿壹年的前壹日止,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自用工之日起滿壹年的次日即視為與勞動者訂立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立即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