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壹級掛牌及順德區教育局:
今年,我省面向社會人員的中小學(含中等職業學校)、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將於近期進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第壹,鑒定範圍
符合《教師法》規定的學歷,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且具有廣東戶籍或個人檔案並壹直在我省各級人才交流中心的人員。已識別的對象包括:
(1)中小學(含中等職業學校)、幼兒園在職教師。
(2)其他符合學歷條件的社會人員。
二、鑒定條件
申請教師資格的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四個基本條件:中國公民身份、思想道德條件、學歷條件和教育教學能力條件:
(壹)思想道德狀況
擁護中國* * *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具有良好的政治道德品質,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道德,為人師表。
(2)學歷
1.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者,須具備幼兒師範學校畢業及以上學歷。我省公認的幼師學校有以下四所:廣州幼師學校、江門幼師學校、湛江幼師學校、汕頭幼師學校。
2.申請小學教師資格的,必須具有中等師範學校畢業以上學歷。
3.申請初中教師資格的,必須具有高等師範專科學校或者其他專科學校畢業及以上學歷。
4.申請高級中學教師資格的,必須具有師範大學或者其他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5.申請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包括中等職業學校、技工學校、職業高中文化課和專業課教師資格)的人員,必須具有師範類大學或者其他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6.申請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含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職業高中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須具有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及以上學歷,同時應具有初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中級及以上工人技術等級證書。
(3)教育教學能力條件
1.身體條件:身體和心理素質良好,無傳染病,無精神病史,能滿足教育教學需要。根據《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體檢標準(2013年修訂)》(粵函[2065 438+03]1號),經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體檢合格。
2.普通話水平:根據我廳下發的《關於調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普通話水平測試標準的通知》(粵吉焦[2004]25號)要求,廣深珠三地社會人員和在職教師達到二級標準以上;其他地區在職教師需達到與其任教崗位對應的教師資格三級甲等以上標準。
3.教育學、心理學課程學習要求:申請教師資格的人員,應當選修與申請教師資格相應的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兩門課程(以下簡稱“兩門課程”),並經考試合格。非師範教育專業畢業和已師範教育專業畢業但與所報考教師資格類別的學歷要求不壹致的報考人員,需補“兩學”並經考試合格:
(1)根據屬地原則,申請人需在本人戶籍或人事檔案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指定的機構接受培訓,培訓結果在其轄區內有效。
(2)參加全國自學考試取得的《兩學》證書、《廣東省教育學心理學課程培訓教師資格認證證書》(附件1)在全省範圍內有效。
4.教育教學能力:具備承擔教育教學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質和能力。非師範教育專業畢業和已畢業師範教育專業但與所報考教師資格類型的學歷要求不壹致的報考人員,應當到其戶籍所在地或者人事檔案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門參加教學能力測試,達到合格標準。
三。接受申請和鑒定申請的程序
(壹)網上報名時間:9月13日淩晨至2013年9月30日淩晨,網上報名網站為“廣東教師資格網”()中的“網上報名”。網上報名需要上傳壹張近期免冠半身照片,大小在20k以內,像素為114(寬)*156(高),照片擴展名為JPG。上傳的照片應與紙質申請表上的照片壹致。註冊現場確認時間由各市級認可機構根據當地情況確定。申請人須在當地認可機構指定的時間報名並完成普通話測試、“兩學”補考和體檢。
(2)申報和確定的方法。申請人應當向戶籍所在地或者人事檔案所在地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出申請。戶口不在當地,但人事檔案在當地人才交流中心的,可以向當地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出申請。戶籍和人事檔案不在工作地的人員,必須回戶籍所在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幼兒園、小學、初中教師資格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認定;高級中學教師、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的資格,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後報地級以上市教育行政部門認定。
(三)申請人應在當地認可機構規定的受理申請期限內提交以下相關鑒定材料。
1.申請人應提交的基本材料:
(1)教師資格申請表壹式兩份;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體檢證明;
(5)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六)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
(7)當地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戶口簿或人事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8)近期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照片1張(背景與報名表、體檢表上張貼的照片相同)。
2.非師範教育專業畢業和已師範教育專業畢業但與所報考教師資格類別的學歷要求不壹致的報考人員,需提供學習相應級別“兩學”課程的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申請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應提供專業技術職務證書或工人技術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除在職教師外,其他報考人員需提供廣東省教育廳學歷認證中心出具的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以上要求同時提供證書(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由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審核後保存,原件退還申請人。
(4)費用的確定
1.根據廣東省物價局《關於教師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批復》(粵價函[2010]814號),申請非師範教育專業教師資格的人員(含畢業申請和學歷與教師資格不同等級不對應的人員),須繳納240元。
2.體檢費、普通話水平測試費、“兩學”補考費、學歷資格鑒定費按規定另行支付。
四、工作要求
(壹)市縣要認真做好教師資格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及時向社會公布本市註冊時間及相關事項和要求。
(2)地方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要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普通話測試、提前補考“兩學”課程、體檢、學歷資格鑒定和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等工作。
(三)各認定機構要按照教育部全國教師資格認定管理信息系統的要求對網報數據進行審核,於2013 115前完成數據審核並生成證書編號,教育部將於6月165438日零時前根據系統顯示我省生成的編號。
動詞 (verb的縮寫)其他人
1.壹年內申請認定兩個以上(含兩個)教師資格的,不予受理。
2.我廳委托廣東工程職業技術學院為我省教師資格認證提供技術支持。認證中的技術問題請直接咨詢學院。聯系人:文老師;電話:020-37395743,傳真:020-87218126。
本通知及教師資格相關規定可在我院主頁()的“教師資格”欄目和廣東教師資格網()查詢和下載。
2.各城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聯系電話
序列號識別機構區號電話通信地址
1廣州市教育局020 83494295環市東路16 bis天生村廣州市教育評價與教師繼續教育指導中心
2深圳市教育局0755 82101815深圳市民中心C2105
3珠海市教育局0756 2125052珠海市香洲人民東路112號
4韶關市教育局0751 8774530韶關市武江北路150號
5肇慶市教育局0758 2829904肇慶市西江路教育大樓
雲浮市何斌西路6號雲浮市教育局0766 8835046
7東莞市教育局0769 23126008東莞市程楠區三元路8號報業大廈8樓
8清遠市教育局0763 3363223清遠市新城五區連江路
9汕頭市教育局0754 88853404汕頭市龍湖35街區豐澤村
10汕尾市教育局0660 3390663汕尾市紅海中路
11陽江市教育局0662 333690陽江市東風三路45號
12揭陽市教育局0663 8724407揭陽市東山區
13梅州市教育局0753 2180895梅州市江南教育路3號
14河源市教育局0762 3297399河源市源城西朝陽街1號
潮州市潮州大道中段15潮州市教育局0768 2805053
16惠州市教育局0752 2261072惠州市麥迪路2號
17江門市教育局0750 3503921江門市環市三路20號
18茂名市教育局0668 2278744茂名市觀山二路觀南壹街18號
19佛山市教育局0757 83205005佛山市禪城區同濟西路9號
20中山市教育局0760 88335017中山市百園路214號
21湛江市教育局0759 3336260湛江市赤坎村金二路10號
順德區德民路6號順德區教育局0757 2283022122
760 88335017中山市百園路214 21湛江市教育局0759 336260湛江市赤坎村進二路10 22順德教育局0757 22830221順德區德民路6號。
廣東省教育廳
八月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