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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試要求
(1經事先批準從印度乘坐臨時航班或包機前往中國的旅客應在登機前72小時內在印度不同檢測機構完成兩次核酸采樣檢測和壹次血清IgM抗體采樣檢測,並在登機前36小時內完成第二次核酸采樣檢測。以上兩次核酸和壹次抗體檢測均為陰性後,確定核酸和抗體檢測地點。
(2)從印度經第三國飛往中國的人員必須在印度進行第壹次核酸檢測和血清IgM抗體檢測,並在中轉國(赴華直飛航班起飛國)進行第二次核酸檢測和血清IgM抗體檢測,並分別向最後壹個赴華直飛航班機場所在的中國、印度和中國使領館申請獲得標有“HS”的綠色健康碼或健康聲明。具體步驟:
1.對於在印度的首次檢測,必須在從印度登機前48小時內完成采樣和檢測,並必須獲得核酸檢測和血清IgM抗體檢測的陰性證明;
2.對於在最後壹次直飛中國航班的中轉國進行的第二次檢測,必須在中轉登機前48小時內完成采樣檢測,且核酸檢測和血清IgM抗體檢測均為陰性。
(3)駐華使領館暫不指定具體檢測機構。乘客可以選擇印度醫學研究委員會(ICMR)官方網站上公布的任何壹家醫院或實驗室進行核酸檢測和血清IgM抗體采樣檢測。請向檢測機構了解並確認檢測方法、報告內容、出具效率和費用。
中國公民申請帶有“HS”標誌的綠色健康碼。
(1中國公民在獲得核酸檢測和血清IgM抗體檢測陰性證明後,應盡快填寫個人信息並上傳核酸檢測和血清IgM抗體檢測陰性證明。
(二)中國駐印度使領館將根據核酸檢測地點和使館區、總領館區劃分情況盡快進行審核。符合要求的乘客將獲得標有“HS”的綠色健康碼。
因互聯網等技術原因無法通過防疫和健康碼微信小程序國際版辦理上述手續的印度公民,可選擇將個人護照信息頁、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和本人簽名的健康狀況聲明書(中文版和電子客票)上傳至以下駐華使領館專用郵箱:
大使館:lingshibu936@gmail.com
孟買總領事館電子郵件:consulate_mumbai@mfa.gov.cn
consulate_kkt@mfa.gov.cn加爾各答總領事館郵箱
請註明您的手機號碼,以便我館盡快審核並返還給當事人打印入住。請註意:如果申請人選擇多次或重復發送,將被系統自動鎖定,無法通過審批。
(三)對於乘坐臨時航班或包機從中國返回的印度公民,為提高工作效率,建議公司或社區向我使領館提交其核酸檢測陰性證明、血清IgM抗體檢測陰性證明及其簽署的健康聲明(中文版)。
外國公民健康狀況聲明書
(1外國公民應提交有效護照信息頁、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和血清IgM抗體檢測陰性證明,並在獲得核酸檢測和血清IgM抗體檢測陰性證明後簽署12。
孟買總領事館電子郵件:consulate_mumbai@mfa.gov.cn
consulate_kkt@mfa.gov.cn加爾各答總領事館郵箱
郵件標題為:“房協名稱出發日期(YYYY/MM/DD手機號碼)”,例如:“房協艾米特·庫馬爾202091491-1234567890”。
請註意:如果申請人選擇多次或重復發送,將被系統自動鎖定,無法通過審批。
(2)從印度乘坐臨時航班或包機赴華的乘客及其預先批準的印度同行,請通過印度外交部東亞司中國辦公室向印度駐印度大使館提交其個人核酸檢測陰性證明、血清IgM抗體檢測陰性證明和簽署的健康聲明(英文版),以提高工作效率。
(3)經駐華使領館批準後,加蓋使領館公章的健康狀況聲明書掃描件將通過電子郵件返還給申請人,請申請人打印後攜帶至機場。請註意在健康狀況聲明書有效期內登機,並在登機前與航空公司核實。
特別提醒
(1請仔細閱讀本通知,並據此為您的中國之行做出適當安排。如果按規定核酸檢測和血清IgM抗體檢測結果均為陰性,且乘機前不能持有帶有“HS”標識的綠色健康碼或健康狀況聲明書,則暫時不符合乘機條件,需要合理安排或調整行程。
(2)非直飛航班的乘客需要接受兩次檢測。鑒於印度機場目前不具備經印度轉機到中國的條件,且不同國家的機場或航空公司對從印度轉機到第三國的規定不同,建議:
請謹慎選擇前往中國的轉機航班;確需過境赴華的旅客應查看當地使領館網站,關註過境國核酸和血清IgM抗體檢測的相關要求、政策調整時間、入境要求等,必要時提前完成入境簽證,避免因未能及時有效地在過境國檢測並獲得有效健康碼或健康狀況聲明書,甚至在當地被封鎖或拘留的後果。
(3)駐印度使領館再次提醒赴華人員綜合考慮疫情風險和出行成本,努力做到“非必要不出行”。檢測後減少不必要的外出,做好個人防護,避免感染。
(四)本通知自2020年10月7日0時+065438日0時起執行。自本通知實施之日起,中國駐印度使領館關於健康編碼和核酸檢測的相關通知如有不壹致之處,以本通知為準。
如需幫助,請聯系:
印度使館領事保護與協助電話(24小時:91-9810597886,座機(辦公時間:91-112342;
駐孟買總領館領事保護與協助電話:91-9769581336;
駐加爾各答總領館領事保護與協助電話:91-91633 90711;
外交部全球領事保護與服務應急呼叫中心(24小時:86-10-12308或86-10-59913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