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6點左右,廣東工業大學經濟管理學院03級學生梁在龍洞校區元凱廣場遇到兩名年輕男子。他們聲稱來自香港。因為他們在學校找不到學生,他們的港幣無法使用,他們的儲蓄卡被銀行的拒絕機吞噬,所以他們想借梁的IC卡打電話。好心的梁帶他們去學生公寓打電話。電話打完後,他們說家人會送壹萬元現金,並借用梁某的民生銀行賬戶轉賬,並讓梁某不要將此事告訴其他同學。梁回到宿舍後,他覺得可疑,於是告訴了何。他立即打電話給經濟管理學院的董先生進行匯報。接報後,董先生立即將此事上報學校保衛處及相關領導。經過大家的分析,認為這極有可能是壹起詐騙案件,於是立即將其控制。
當兩個騙子在龍東校區的民生銀行ATM機行騙時,被學校警衛和老師當場抓獲。據調查,兩名嫌疑人是安徽人,已被移交龍洞街派出所處理。
案例二:
陳某,17歲,因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有期徒刑。懷疑同班同學張某在背後說自己的壞話,並告訴老師他是“黑人”,於是他利用張某的職務之便用刀捅向張某,導致張某死亡。事件發生後,陳某後悔了,他說他犯罪的最重要原因是他從小被父母寵壞了。由於從小被寵壞,陳某壹直以自我為中心。無論在學校還是在社會上,她都不能承受任何損失或憤怒,她總是和同學吵架和打架。父母經常教育他:誰欺負妳了,妳就跟他打,打不過我們!結果,陳某逐漸成為學校裏有名的格鬥之王,他還與校內外的壹些人結成了幫派。只要他覺得誰不順眼,就找他借麻煩,然後狠狠收拾他。陳某說:如果我從小沒有被父母寵壞,我可能不會變成這樣。
案例三:
張,16歲,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張某上小學時,父親經常偷偷把工廠裏的壹些東西帶到家裏,並經常把張某叫到工廠,悄悄把壹些東西放在書包裏讓他帶回家。慢慢地,受父親的影響,張某養成了壹個壞習慣,經常把別人的東西“撿”回家。父母總是稱贊他有壹技之長和“顧家”。初中後,張某迷上了網吧。為了有錢進網吧,張某把“撿來”的東西賣了,後來和網友壹起偷,把偷來的錢拿去上網、吃喝、進高檔歌舞廳。漸漸地,我變得越來越勇敢。短短兩年內,我與同夥作案20余次。被盜的東西包括錢包、手機、自行車和摩托車,價值2.7萬余元,我最終被追究了刑事責任。
案例四:壹群青少年成為小偷。
4月28日,阿城打掉壹個盜竊犯罪團夥。當案件告破時,警察應該興高采烈,但他們很擔心。因為他們抓獲的“飛檐走壁的小偷”竟然是四個未成年的毛孩子!年齡最大的只有12歲,最小的只有8歲。他連續作案5次,盜走價值6000余元的財物。他們在警察面前沒有犯罪感和恐懼感。他們壹會兒摸摸警察制服,壹會兒看看桌子上的照片,他們根本不知道自己違反了國家的法律。
事情始於4月初,家住廖店鄉的孩子那某、趙某、關某和李某貪吃,想吃好東西,沒錢買。幾個人討論偷東西換錢買好吃的。他們盯上了金項鏈、戒指和現金。他們選擇經濟條件較好的村民家庭。踩好點後,讓最小的孩子看風,大壹點的孩子爬上屋頂,鉆到天花板裏,跳進屋裏翻找。他們將偷來的價值數千元的金銀飾品以三五百元的低價出售,然後吃喝玩樂。
(我在外面吃飯玩,有時候幾天不回家,但是我爸媽從來不找也不報。父母疏於管理、放任自流是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原因。)
案例5:管理疏忽和門窗盜竊
71.26%的未成年人犯罪涉及財產,多為盜竊。今年4月6日,呼蘭某度假村報案稱50余扇鋁合金窗、4扇鋁合金門、6扇高檔實木門被盜,價值1.6萬元。呼蘭縣公安局刑警大隊破獲此案。肇事者年齡都在13歲到16歲之間,只有壹名60多歲的老人除外。這個犯罪團夥是在年初成立的。他們發現冬天只有三個人在這個度假勝地值班。2月20日,他們在黑暗中進入度假村的大院,摘下壹樓的四扇鋁合金鋼窗並實施盜竊。他們把完好無損的鋁合金窗戶砸碎,當廢品賣掉,賺了100多元現金。幾個人去哈爾濱吃了壹頓大餐。幾天後,他們繼續以同樣的方式犯罪。為了方便運送贓物,他們還低價購買了壹輛三輪車作為交通工具。直到4月8日案件告破,他們踩著壹條壹米寬的人行道從後院的墻走到樓前,也沒人發現。
由於該度假村長期疏於管理,整棟樓的門窗都已丟失,這不得不讓人看到在未成年人犯罪的同時度假村是否也存在自身的問題。)
案例六:引狼入室,搶劫家中財物。
太平區和平社區的曹女士有壹個正在上中學的女兒。她學習成績不好,經常和壹些不負責任的人在壹起。曹很生氣。去年9月中旬,壹次嚴厲的訓誡讓母女分手。她離家出走了。就在曹女士整天憂心忡忡的時候,6月265438+10月21日中午,曹女士回到家,意外地發現離家出走的女兒回來了。她還沒來得及高興,就被眼前的景象震驚了。房間裏的四個男孩正在拿她的東西。她非常生氣,責罵了她的女兒和四個男孩。下午,曹聽到有人敲門。是他女兒的聲音,所以他打開了門。不料,幾個男孩進來,用衣服蒙住曹的頭,對他進行毆打,並從她手中搶走壹枚金戒指、壹件夾克和幾千元人民幣。事情發生後,曹某雖然很生氣,也很恨自己的女兒,但他在報案時仍然沒有向警方說出真相。他只說四個孩子犯了壹般的罪,沒有提到他的女兒。直到今年4月,她才說出了真相。下班後,警察在馬路外的出租屋內逮捕了他們的女兒和幾名被搶劫的未成年人。
(不愛學習是許多不良少年的共同特征。放任自己是沒有好處的,但如果妳太嚴格了,妳也會有叛逆的心理。)
案例七:因為壹句話害死了壹個同伴。
五常市拉林鎮北銀河汽車修理部有兩名員工甄某和孫謀。甄某學習非常努力,出色的技能贏得了老板的賞識。孫後來師從甄。今年4月29日,甄某和孫某被氣焊在壹起。因為鋼板很燙,孫把它扔在了地上。甄叫孫:“手握1的孫新生不滿,懷恨在心,欲殺甄。5月3日晚,孫某搭便車回到武昌安家鎮叔叔家。他的叔叔睡著後,步行9公裏回到修理部,用錘子殺死了睡夢中的甄。然後,騎上老板的自行車,扔到地上,回舅舅家繼續睡覺。壹大早,他讓父親帶他回修理部。他想在刑警隊和老板面前展示壹下,並帶領派出所把自行車找了回來。結果,我不知道誰把自行車騎走了。這壹舉動引起了警方的註意,案件很快告破。
(未成年人血氣方剛,容易沖動,經常因為言語爭吵,導致暴力鬥毆或謀殺。)
案例8:
3月22日上午,壹個令人震驚的消息傳到了《南京現代快報》編輯部。21日晚,徐州市豐縣發生壹起嚴重惡性案件。僅僅因為校長不到壹年前做出的解雇決定,該縣年僅20歲的孫潔(化名)就進入房間襲擊了校長的家人,造成4人死亡,1人重傷。接到線索後,記者立即驅車前往奉賢。在奉賢人民醫院7樓重癥監護室,記者見到了正在搶救的校長妻子高某。據主治醫生丁醫生說,傷者的情況非常危險。他的頭部被鈍器嚴重擊傷,顱骨多處骨折,顱內損傷嚴重。他還沒有脫離危險。重癥監護室的走廊裏擠滿了傷者的親友。面對記者的采訪和鏡頭,親友們的悲傷和憤怒再也無法用更多的語言表達,“嚴懲兇手”四個字總是在重復。與此同時,在急救中心的四樓,嫌疑人孫潔從三樓跳下,造成壹條腿骨折和頸椎滑動。目前他正在警方的監督下接受治療。
案例9:
2006 54 38+0 3月2日下午,東河區某中學兩名初中生在班級大掃除時追逐打鬧。其中壹個人不小心把另壹個人的毛衣撕了壹個小洞,所以他們互相推搡和爭論。老師把他們帶回辦公室進行勸導,兩人都表示和解。不料,放學後,在三名學生的鼓勵下,毛衣被撕破的學生再次追上對方,要求換壹件新毛衣。對方拒絕了,兩人又扭打在壹起。在打鬥中,毛衣被撕破並用借來的刀刺傷。據當時在場的學生說,因為天色已晚,沒有人看到刀,也沒有看到被捅的人。被刺傷的學生後來接受了醫生的檢查,發現他的頸部和左胸被刺傷。最後因搶救無效死亡。
案例10:
2000年8月29日7時,昆明市某中學65438歲的和大偉(均為化名)各持壹把匕首,以借傘的名義闖入楊家。當家庭主婦王轉身去拿傘時,上來掐住王的脖子。大偉用沙發墊捂住嘴,把小王拖進臥室準備。他見國王還沒死,就從王家的廚房裏拿出壹把菜刀,朝國王的脖子砍去,直到把他殺死。他們還搶走了國王僅有的7元錢。他們把屍體擡到他們事先看好的屋頂上藏了起來。他們回到房間後,用水沖洗了血跡後逃走了。三天後,公安機關在學校將犯罪嫌疑人支隊和大偉抓獲。這起謀殺案的起因是超脫悄悄愛上了15歲的同班女生楊。楊某的母親王某發現後及時勸阻女兒,王某也多次勸超脫。所以超然認為王故意阻止他與楊約會,他在殺死王後產生了繼續與楊戀愛的想法。
案例十壹:
不久前,潘某、王某、李某三名中學生應邀來到當地壹處新發現的古墓群觀看熱鬧。結果,他們發現十幾名村民正在盜掘古墓葬,以挖掘建築工地上的文物。潘突然有了不搶白不搶的想法,立即叫王、李打開兩個木箱,搶走了裏面的十幾件文物。潘、王、李在古墓發掘現場隨大流,參與盜掘。他們的行為構成了聚眾搶劫罪,最終受到了法律的追究。
案例12:
2003年,寶雞市壹所學校的初壹女生黃學習成績名列前茅,多才多藝。父母和老師對她寄予厚望。有壹段時間,她經常聽到人們談論她父親與林的親密關系。在試圖證明這壹點後,她感到憤怒和羞愧,覺得自己在學校裏管不住頭,學習成績壹落千丈。經過幾天的思考,她決定報復。壹天早上,她沖到林的辦公室,將事先準備好的濃硫酸潑在林的臉上,導致林的容貌被毀。黃某也因故意傷害罪和重傷罪被判刑,壹名優秀學生淪為階下囚。
案例十三:劍河新縣城三少年燒電纜“摸黑”。
黔東南州劍河縣3名青少年用打火機燒電纜,導致該縣電力供應壹度中斷。據報道,6月5438+10月5日下午,劍河新縣城發生停電事故。經過當地警方的調查,包括牟鵬在內的三名嫌疑人於6月5日至10月7日被逮捕。據悉,三名嫌疑人都是未成年人。當天,三人在縣城附近的壹個變電站外玩耍時,1名青少年建議將變電站井坑旁的電纜燒掉,看看是不是銅線。另外1名青少年用隨身攜帶的打火機點燃了電纜橡膠,然後他們將燃燒的電纜橡膠放入坑中並連接坑中的電纜壹起燃燒,導致整個城市停電。
案例14:烏魯木齊搶劫團夥持刀搶劫8名中學生被抓獲。
壹個主要由未成年人組成的搶劫團夥手持砍刀、鋼管和其他設備,搶劫了建前街附近幾所中學的學生。烏魯木齊市天山區公安分局全健街派出所民警抓獲8名犯罪嫌疑人。10月2日大約6點09分,壹名頭上纏滿紗布的初中生在家人的陪同下到全健街派出所報案稱,他剛出校門就被八名青年包圍,並要求他掏出口袋裏的錢。見他不願意,這夥人拿出壹根棍子打得他滿臉是血。就在那時,許多學生從學校出來,那夥人走了。警方立即展開調查。65438 10月5日,在青年路某小區壹網吧內抓獲兩名犯罪嫌疑人。65438+10月7日淩晨,另外6名犯罪嫌疑人也在網吧落網。
辦案民警說:“這個團夥的涉案人數至少有12人,甚至更多。他們從去年8月和9月開始搶劫學生,使用恐嚇、毆打等手段,先後在全健街附近的四所學校和203路汽車總站附近搶劫了近7000元人民幣。與以往搶劫學生的案件不同,他們甚至搶劫女學生,學生對此感到害怕。目前抓獲的8人中,年齡最大的18歲,年齡最小的15歲。”“在被捕的8人中,他們都因搶劫學生而被捕。由於年齡太小,他們大多免於刑事處罰。其中,王某於2007年因搶劫罪被法院判處緩刑。這些孩子已經輟學,常年泡在網吧,搶來的錢都花在了玩遊戲上。遊戲中的殺人搶劫畫面是他們犯罪的誘因之壹。”民警常建新說。
據了解,該團夥搶劫學生30多次,此外,它還涉嫌多起盜竊案件。
案例15:壹名醉酒男子打了壹名未成年人,並因報復而受重傷。
10淩晨在公司年終大會上喝醉酒後,廣州天河某建材公司員工曾某在海珠區赤沙意外撞見壹名少年。不料,對方糾集另外兩名少年,持刀砍殺至少7次,致其失血休克。幸運的是,他們被及時送往醫院,保住了性命。11當天,曾某慢慢恢復了意識。據解放軍421醫院的醫生說,他至少被捅了7刀,傷勢嚴重,而且刀子深深地紮進了骨頭。其中,壹刀擊中了他的面部中心,額頭、眉毛、鼻子和嘴唇都裂開了,他的鼻子被砍成了兩半。6月5438+00,韓某到海珠區官洲派出所指認兇手。據其稱,當天,三名兇手在赤沙壹所漁業學校的宿舍內被警方逮捕,其中兩人是該校的學生,而“莫西幹頭”沒有工作,而且都是未成年人。
案例16:學會做壹個“混混”。壹名少年刺死了壹名女大學生。
未成年人高某在觀看電影《古惑仔》後,試圖模仿電影情節,在大街上隨意砍人,導致年僅21歲的女大學生死亡。近日,高某被上海市長寧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3年。家住沈陽的高某性格內向,初中畢業後壹直待在家裏。去年6月初,他告訴母親他想出國旅行,於是他離開家鄉,坐火車去了大連。幾天後,高來到上海。6月18日晚上,高正在酒店休息,電視上正在播放電影《古惑仔》。他以前很喜歡這部電影,當他看到這部電影時,他感到更加興奮。他覺得用刀砍殺非常刺激。於是,他拿起幾天前用來切西瓜的水果刀,走出了酒店大門。這時,正在上海某大學讀書的小玲正好和壹起工作的同事路過。高模仿電影情節,持刀沖向陌生人小玲。在刺了她的胸部、腹部和其他部位十多次後,她棄刀逃跑了。可憐的小玲姑娘死於失血性休克。
法院認為,高某故意剝奪他人生命,構成故意殺人罪。但是,高犯罪時未滿65438歲,他是自首。他的家人也進行了壹些經濟賠償,因此他被依法從輕判處65,438+03年的有期徒刑。
案例17:壹個11的團夥超速30次以上被抓。
9日,由中牟縣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朱海威等11團夥成員壹審勝訴:11團夥成員分別被中牟縣人民法院判處壹年六個月至十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朱海威、李鵬、李光華等65,438+065,438+0名被告自稱為十壹羅漢。2006年9月至去年4月,飛車搶奪30余次,涉及我省10多個縣市。
去年3月23日,該團夥成員楊利偉與李鵬、朱子揚等人在濟源市作案時,被群眾當場制服。警方循跡追蹤並逮捕了該團夥的其他成員。該案由省公安廳指定的中牟縣公安局管轄,後經中牟縣檢察院審查查明。涉案人員多為未成年人,涉案金額654.38+0.6萬余元。根據案件特點,承辦檢察官在提審時對被告人進行了法制教育,使該案11名被告人自願認罪認罰,並主動退還揮霍的贓款贓物。
案例十八:警方破獲未成年盜車團夥,連撬鎖的力氣都不夠。
近日,桂林疊彩北門責任區刑偵大隊破獲壹起摩托車盜竊團夥,抓獲5名犯罪分子,其中大部分是未成年人,年齡最小的只有14歲。
如果不是鎖著門,恐怕沒有人會把這個年輕的男孩與小偷等同起來。然而,調查此案的警察說,這個看起來像孩子的少年表現出了與同齡人極不相稱的成熟。“只要他偷東西,他就特別尷尬。”
去年65438年2月27日晚上,他和兩個弟弟(年齡都在17左右)去兩個年齡相仿的朋友家玩。這兩個朋友是外國人,他們和父母壹起租住在疊彩區蔣家嶺的壹棟三層私房裏。院子裏有兩輛摩托車。這使少年偷竊。他把自己的想法告訴了四個朋友,但每個人都同意了。“我們幹吧,”幾個朋友漫不經心地附和道。晚上12點,他們用事先拿到的鑰匙打開了房子大院的鐵門,偷走了壹輛摩托車和壹塊電池。壹群人開著偷來的車轉了壹會兒,最後決定把車給那個少年。第二天早上,房東起床後發現醫院裏的車不見了,於是報警。疊彩北門責任區刑偵大隊民警趕到現場調查發現,當晚醫院只有兄弟二人帶了外人,於是將他們帶回隊裏調查,案件很快告破。
警察逮捕了那個漏網的少年後,在電腦上查找了他的名字,發現他實際上有五六次偷車記錄。其中,有幾次他因為鎖而無法移動,或者因為鎖而無法推動汽車。他長期偷竊已經形成了“免疫力”。警察說,當他去抓他時,他壹點也不緊張,他的表現出奇地平靜。
後來警方了解到,由於父母的原因,少年早已輟學,壹直在外流浪。
案例19:搶劫5元錢變成強盜。
“只判5元!”當記者與幾名中學生談論以下案例時,幾乎每個學生都表現出驚訝,他們不明白:5元錢怎麽能觸及刑法?
2004年6月20日淩晨0時許,銀川某中學高三學生王某某等四人在某網吧見面。其中,馬某提出“弄點錢”上網,其他三人表示同意。四人來到興慶區麗景街交警二大隊附近,將路過此處的郭某拉下自行車,對其拳打腳踢,搶走現金和5元錢後逃離現場。事件發生後,四人被捕。法院認為,四名被告人的行為均構成搶劫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並處罰金4000元、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並處罰金4000元。因為在試用期內,他們失去了壹次寶貴的高考機會,但後悔已經來不及了。
采訪中,許多未成年人和這四名被告壹樣,對法律知識知之甚少。在他們的心目中,法律離他們很遠,有些人甚至認為他們的生活不會與法律有任何關系。在這種幾乎不懂法的狀態下,犯罪就有了滋生的條件。
案例二十:三中學生欠下巨額賭債走上殺人之路。
2003年9月24日早上,在賀蘭縣新平村附近的排水溝裏發現了壹具男屍。賀蘭縣公安局刑警大隊很快確認該屍體屬於9月20日在該縣失蹤的某企業員工馬。歷時14小時,將涉嫌該案的中學生鐵、方、楊三名犯罪嫌疑人抓獲歸案。
鐵、方和楊都是賀蘭縣某中學的高中生。今年6月至8月,三人多次到馬某家“騙金華”進行賭博,馬某以記賬的形式向三人“放板”,導致三人* * *欠其賭債132000元,其中楊某欠賭債1100000元。由於三人都是中學生,無力償還巨額賭債,他們開始對馬某避而遠之。據鐵某稱,馬某讓熟人給其留言或打電話催其盡快還錢。今年秋天開學後,馬曾兩三次把他們堵在學校門口,威脅他們如果不還錢,就把賭債的事告訴父母或學校。於是三人合謀殺死馬某以徹底抹去賭債。
9月15日,鐵某讓方某在市場上買了壹把斧頭,自己準備了壹把軍刺。19月9日晚,鐵某和方某在馬某上完晚自習後,將馬某騙至僻靜處殺害後拋屍於3公裏外新平村附近的排水溝內。
該案在社會上引起巨大反響。壹位法律工作者說,如果這三名中學生多了解法律,知道賭債不受法律保護,也許他們就不會冒險殺人了。
共青團自治區委員會青少年權益處相關負責人表示,這壹案件也反映出當前青少年維權工作中存在的壹些問題。盡管全社會都在關註青少年的健康成長,但當他們的權益受到侵害時,他們很難尋求除學校和家長之外的其他幫助渠道。當他們遇到問題時,他們找不到值得信賴的咨詢部門。今後要加強各類青少年援助中心建設,為青少年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